第一篇:为进一步推进人身伤害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一体化处理工作,降低纠纷化解成本,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根据《XXXX》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旗实际,旗人民法院与旗公安局建立矛盾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联合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切实发挥诉调对接机制更加便捷灵活、高效解决矛盾纠纷的特殊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组织机构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协调各自单位职责范围内的诉调对接工作;副组长(诉调对接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协调、安排诉调对接的日常具体工作,领导成员如下:
组长:XX旗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副组长:XX旗公安局局长、XX旗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
成员:XXXX法庭庭长
(二)建立诉调对接工作平台
在旗公安局交管大队设立诉调对接工作室,充分发挥纠纷分流、诉非衔接、指导调解、法制宣传等职能,满足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办案民警和特邀调解员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参与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宣传人身伤害及道路交通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2. 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3. 提供纠纷解决机制引导;
4. 指导当事人向旗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或提起诉讼;
5. 旗公安局推荐调解员以法院特邀调解员身份调解道交纠纷。
三、参与化解道交纠纷对接内容和步骤
为了确保诉调对接机制的有效运行,旗人民法院与旗公安局共同制定了详细的对接内容和步骤,旨在通过规范化的流程,提高纠纷化解效率,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体对接内容和步骤如下:
案件受理与初步评估
当发生人身伤害或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可首先向旗公安局报案。接警后,办案民警将对案件进行初步评估,判断是否符合调解条件。对于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办案民警将及时告知当事人诉调对接的相关信息,并引导其前往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咨询和调解。同时,办案民警需做好案件记录,确保信息完整准确,以便后续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
2. 调解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同意调解的,可以向诉调对接工作室提交书面调解申请。诉调对接工作室收到申请后,将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受理的案件,工作室将指定调解员,并在5个工作日内组织首次调解会议。调解员需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听取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分析争议焦点,提出调解建议。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秉持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调解过程透明、合法。
3. 调解过程与结果
调解会议原则上应在诉调对接工作室进行,特殊情况可由调解员决定是否采取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充分尊重当事人的意愿,鼓励双方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调解员应制作调解协议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后生效。调解协议书应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履行期限、方式等内容。对于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调解员应及时告知当事人相关权利,并引导其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纠纷,如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4. 司法确认与执行
对于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当事人可以向旗人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法院收到申请后,将依法审查调解协议的内容是否合法有效。对于符合条件的调解协议,法院将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其强制执行力。当事人未按调解协议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据司法确认裁定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将依法采取措施,保障调解协议的有效执行,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5. 回访与评估
为确保调解效果,诉调对接工作室将定期对已结案的案件进行回访,了解当事人对调解结果的满意度,收集反馈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服务质量。同时,工作室还将定期对调解案件进行统计分析,评估调解工作的成效,总结经验教训,为今后的工作提供参考。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诉调对接机制的有效实施,旗人民法院与旗公安局将采取以下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
领导小组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诉调对接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诉调对接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人员和经费保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2. 强化队伍建设
旗人民法院与旗公安局将共同加强对调解员的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邀请专家学者和资深法官、律师授课,分享调解技巧和实践经验。同时,建立健全调解员考核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调解员给予表彰奖励,激发其工作积极性。
3. 完善制度建设
旗人民法院与旗公安局将不断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制度,制定详细的调解操作规程,明确调解流程、时限要求、文书格式等内容,确保调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同时,探索建立诉调对接信息化平台,实现案件信息共享、在线调解等功能,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4. 加大宣传力度
旗人民法院与旗公安局将通过多种渠道加大对诉调对接工作的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诉调对接机制的认识和理解。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诉调对接的优势和成功案例,增强群众的法治意识和调解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五、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
各单位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充分认识推进诉调对接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创新社会治理的重要举措,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2. 密切协作配合
旗人民法院与旗公安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确保信息畅通、资源共享。在案件移送、调解指导、司法确认等方面密切合作,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诉调对接工作取得实效。
3. 注重实效导向
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注重工作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诉调对接机制真正发挥作用,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4. 严格纪律要求
各单位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工作纪律,确保调解过程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要加强对调解员的监督管理,严防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公信力。
六、结语
通过建立和完善人身伤害与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诉调对接机制,我们不仅能够有效降低纠纷化解成本,提高纠纷化解效率,还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旗人民法院与旗公安局将继续携手合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