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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扎实推进生态宜居乡村建设”的提案建议

  近年来,我县上下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十四五”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扎实推进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的实施方案》,持续高效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快补齐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领域短板,全县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显著提高。截至20xx年底,我县成功创成20个省级示范项目、30个省级特色田园乡村、40个市级特色田园乡村。20xx年6月我县的工作经验被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作为先进典型进行了报道。但与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仍有很大差距,基础设施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资金来源短缺等一系列问题亟需重视和研究解决。

  首先,针对农村污水处理设施接管率较低的问题,我县计划采取多方面措施进行改进。一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通过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整合各类涉农资金等方式,为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二是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组织专家团队深入农村一线,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污水处理技术和模式,确保污水处理设施的科学性和实用性。三是建立长效运维机制,鼓励和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管理,提高设施的运行效率和维护质量。四是强化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群众对污水处理重要性的认识,引导他们积极参与到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管理和维护中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其次,对于乡村社区建设品质不高的问题,我县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严格按照“多规合一”的要求,编制科学合理的乡村建设规划,确保新型农村社区的整体布局既符合实际又具有前瞻性。二是注重乡土特色和历史文化传承,在规划设计过程中充分考虑当地自然环境、历史文化和民俗风情等因素,努力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美丽家园。三是提升公建配套水平,合理配置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满足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乡村建设项目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管制度,确保工程质量达标、资金使用规范、项目效益最大化。

  再者,为了增强“后半篇”文章的动力,我县将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区的管理体系。一是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定期组织社区管理人员参加业务培训,提升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二是创新管理模式,探索建立以社区居民为主体、多方参与的新型农村社区治理结构,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让他们在社区事务中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完善激励机制,通过设立优秀社区评选、表彰先进个人等方式,激发社区管理者和居民的荣誉感和责任感。四是搭建交流平台,定期举办社区建设经验交流会,分享成功案例,推广先进做法,促进各社区之间的学习借鉴和共同进步。

  最后,面对资金筹集压力大的问题,我县将采取多种措施拓宽融资渠道。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财政支持,充分利用现有政策资源,争取更多资金用于美丽乡村建设。二是深化农村金融改革,鼓励金融机构开发适合农村特点的信贷产品和服务,降低融资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三是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通过PPP模式、特许经营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形成多元化投入格局。四是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防止浪费和挪用现象发生。

  总之,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我县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乡村振兴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高的标准、更实的举措、更严的要求,加快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努力把农村建设成为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美好家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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