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治,天下安。习近平总书记把县域治理最大的特点形象地概括为既“接天线”又“接地气”,只有实现好县域社会治理,才能实现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近段时间在中央党校的学习了和思考,结合平时工作实际,下面就加强县域社会治理谈几点体会。
一、在治理思路上,坚持从“末梢治理”向“源头治理”转变
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发展进入关键期,社会矛盾易发多发,一些矛盾关联性、易变性、敏感性、对抗性强,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比较突出。加强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就是要创新有效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的体制机制,推动社会治理向前端、向基层延伸,着力解决影响社会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努力将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创新信访稳定工作机制。群众的一些问题都是通过信访渠道反映的,结合XX这几年信访稳定的经验教训,我们着力建立台账式动态管理、规范化应急处置、常态化宣传引导和舆情管控、网格化包保责任“四项机制”,常态化开展信访稳定、安全环保、社会治安、网络舆情和干部作风“六项排查”活动,坚持领导干部“金桥行动”、“三解三促一加强”和干部下访“三帮行动”等制度,全力化解信访积案,依法依规打击非正常访等违法行为,今年以来,没有发生一起去京赴省集体访,1-9月“四级访”总量同比下降41%。优化发展大调解机制。很多问题和矛盾都是由小事慢慢拖成大事的,如果事情在很小的时候,我们就能通过调解化解掉,就不会引发更大的矛盾,应该说调解工作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近年来,我们XX县大力推进县、镇两级调处中心规范化建设和实体化运作,建立健全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加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医疗卫生等领域的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每年通过调解化解的矛盾纠纷占到全部矛盾纠纷的80%以上,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二、在治理方式上,坚持从“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结构日益复杂,社会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的趋势,单一的治理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社会治理需求。为此,我们必须转变治理方式,从“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转变,构建多元共治的社会治理格局。一是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是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保证。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优势。二是推进法治建设。法治是社会治理的基础。我们要深入推进法治XX建设,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三是促进德治教化。道德是社会关系的重要调节器。我们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形成向上向善的社会风尚。四是强化自治功能。自治是社会治理的重要方式。我们要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激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三、在治理手段上,坚持从“传统治理”向“智慧治理”转变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社会治理的手段也发生了深刻变化。传统的治理手段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社会的需求,我们必须加快从“传统治理”向“智慧治理”转变,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提升社会治理效能。一是加强数据整合。数据是智慧治理的基础。我们要加快推进政务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打破信息孤岛,实现跨部门、跨层级的数据互联互通,为社会治理提供精准的数据支撑。二是推广智能应用。智能技术是智慧治理的关键。我们要广泛应用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发智能应用系统,提高社会治理的智能化水平。三是注重信息安全。信息安全是智慧治理的前提。我们要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建立健全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保护。四是优化服务流程。智慧治理不仅要提高治理效率,还要提升服务水平。我们要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优化政务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让群众享受到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四、在治理目标上,坚持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范”转变
社会治理的目标不仅仅是解决问题,更重要的是预防问题的发生。我们必须改变过去“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应对模式,树立“预防为主”的理念,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矛盾的发生。一是加强风险评估。风险评估是预防问题的关键。我们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对重大决策、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进行风险评估,提前预判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二是强化预警监测。预警监测是预防问题的有效手段。我们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预警监测系统,实时监控社会动态,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点,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三是健全应急机制。应急机制是预防问题的最后一道防线。我们要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宣传教育是预防问题的基础。我们要加大法律法规、政策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五、在治理成效上,坚持从“短期见效”向“长效治理”转变
社会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急于求成,更不能只追求短期效果。我们必须树立长远眼光,坚持从“短期见效”向“长效治理”转变,建立一套科学合理、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确保社会治理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一是完善制度建设。制度是社会治理的根本保障。我们要不断完善社会治理的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加强队伍建设。队伍是社会治理的关键力量。我们要加强社会治理队伍建设,提高社会治理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三是强化考核评价。考核评价是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我们要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将社会治理工作纳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绩效考核,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注重经验总结。经验总结是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我们要及时总结社会治理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加强县域社会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治理思路、治理方式、治理手段、治理目标和治理成效等方面进行全面创新和提升。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