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根据中央纪委《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意见》部署要求,深入整治全县农村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向基层延伸,确保党中央乡村振兴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党委工作要求落细落实,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中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以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契机,坚持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聚焦农村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中存在的违纪违法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严肃追责问责,进一步健全完善问题排查纠改、权力规范运行、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体制,有效促进农村党员干部廉洁用权、为民用权、履职尽责、担当作为,为全县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营造风清气正的基层政治生态。
二、整治重点
(一)着力纠治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围绕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坚决纠治农村党员干部落实工作不用心、不务实,做起事情不担当、不用力,玩忽职守不作为、任性用权乱作为,对顶风违纪行为露头就打、从严查处,督促全县农村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全身心投入乡村振兴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把思想集中在“想干事”上,把能力体现在“能干事”上,把力量凝聚在“干成事”上,形成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良好局面。
(二)重拳出击整治乡村振兴中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加强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惠民利民、安民富民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重点关注在土地流转、项目审批、资金管理等环节存在的违规操作、暗箱操作、利益输送等现象,坚决打击利用职权谋取私利的行为。通过严肃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确保乡村振兴各项政策措施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成立由县纪委书记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专项整治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专项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和具体责任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纪委监委,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推进,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部署和各级党委的工作要求,深入解读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和具体措施,提高广大农村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行动自觉。同时,畅通举报渠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和网络举报平台,鼓励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专项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排查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全面排查本地区、本部门在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和腐败问题。对排查出的问题要逐一登记造册,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县纪委监委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问题排查不彻底、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执法。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重点督办等方式,加大对乡村振兴政策落实和工作推进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对于涉及重大违纪违法行为的案件,要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快速处置机制,确保问题线索及时受理、迅速查办、有效解决。
(五)深化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问题。要针对排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完善相关政策规定,建立健全防止问题反弹的长效机制。要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对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其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增强其廉洁自律和勤政为民的能力。同时,要积极探索创新基层治理方式,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开展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问题导向,务求实效。专项整治工作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解决问题,不回避矛盾,不掩盖问题。要聚焦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精准施策,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要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专项整治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三)严格执纪问责,强化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要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走过场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对顶风违纪、屡教不改的,要从重从快处理,绝不姑息迁就。要通过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信息报送,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各乡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定期向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总之,开展农村党员干部在乡村振兴中违纪违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部署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必然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积极投身专项整治工作,以实际行动为全县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的纪律作风保障,努力开创全县乡村振兴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