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大家通过学习,一致认为《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广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公务员法过程中的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的信心和决心,是对公务员法进行的一次再推进、再部署、再动员,对统一思想、担当作为、优质高效完成公务员法规定的各项任务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一是提高站位,深入学习领会。广大党员领导干部以分组的形式学习了《意见》的各项规定要求,深入领会精神实质,并结合近期所学所想,联系实际工作进行认真研讨。通过学习,一致认为这次《意见》的出台能够紧扣公务员队伍建设部署要求,聚焦中心工作,内涵丰富、主题鲜明,充分体现了锐意进取、攻坚担当的责任使命,体现了把握大势、站位全局的战略思维,体现了精益管理、主动变革的务实作风,为公务员高素质专业化队伍建设工作绘就了“路线图”、找准了“发力点”、下达了“动员令”。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将进一步提高站位,全面贯彻《意见》精神,认真落实《意见》各项要求,开拓进取、奋勇争先,在实际工作中着力培育公务员队伍的价值优势、引领优势、发展优势,在服务国家大局上彰显大形象、在推进为民服务工作中展现大作为、在推动地方产业转型发展升级上取得大突破。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公务员队伍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央对公务员队伍建设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公务员队伍的建设质量,提升公务员队伍专业化建设水平,促进党委(党组)充分发挥公务员表率作用。建立各级党委(党组)公务员队伍标杆库和典型经验库,选树一批公务员队伍建设先进典型综合标杆和专业标杆,确保学有经验、做有示范、赶有目标,不断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向更高水平迈进。
二是强化责任,细化落实措施。为了确保《意见》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各级党委(党组)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一方面,通过建立健全公务员教育培训体系,定期开展政策法规、业务知识、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专业能力。另一方面,加强公务员队伍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公务员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考察公务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确保公务员队伍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优化公务员职务职级晋升机制,拓宽公务员职业发展空间,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人人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三是优化环境,营造浓厚氛围。良好的工作环境和氛围对于公务员队伍的成长和发展至关重要。各级党委(党组)将积极营造尊重人才、爱护人才、成就人才的良好环境,通过完善公务员福利待遇制度,解决公务员的实际困难和后顾之忧,让公务员能够安心工作、专心干事。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意见》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展示公务员队伍的新风貌、新作为,增强社会对公务员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公务员队伍建设的良好风尚。此外,还将建立健全公务员荣誉激励机制,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公务员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典型,弘扬正能量,激励广大公务员见贤思齐、奋发向上。
四是深化改革,推动创新发展。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将坚定不移地推进公务员队伍改革,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努力破解制约公务员队伍建设的瓶颈问题。一是深化公务员分类管理改革,根据不同类别公务员的特点和职责要求,实行差异化管理,提高管理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二是完善公务员选拔任用机制,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注重从基层一线选拔优秀人才,确保选准用好干部。三是健全公务员交流轮岗制度,促进公务员跨部门、跨行业交流,增强公务员的综合素质和适应能力。四是加强公务员法治教育,引导公务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严格依法办事,维护法律权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五是探索建立公务员职业生涯发展规划,帮助公务员科学规划个人职业发展路径,实现个人成长与组织发展的有机统一。
五是强化监督,确保风清气正。为确保《意见》的有效实施,各级党委(党组)将进一步强化对公务员队伍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防止和纠正公务员队伍中可能出现的不正之风。一是加强对公务员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现象的发生。二是加大对公务员履职尽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确保公务员队伍始终忠诚干净担当。三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是加强公务员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公务员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诱惑,保持清廉本色。五是建立健全公务员信用记录制度,将公务员的诚信表现纳入个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的重要依据,促进公务员队伍诚信建设。
总之,《意见》的出台为新时代公务员队伍建设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各级党委(党组)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谋划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任务的落实,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强化宗旨意识,提升能力素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扎实的作风,投身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伟大实践中去,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