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现代农村经济的核心,农村金融的发展滞后,已经成为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20xx年以来,连续七年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在锁定“三农”的同时都对农村金融问题给予了高度的关注。今年中央一号文件的主旨突出强调要“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提出的手段和政策较之以往更加明确和具体。这一方面反映了中央解决农村金融问题的决心,同时也表明,农村金融向纵深发展面临的挑战十分艰巨,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的任务任重道远。从金融发展理论的最新研究动态来看,金融发展不仅应该包含金融深度,而且也应该包含金融宽度,前者主要指金融机构种类和数量的增长,而后者主要指金融服务的可得性。金融发展是这两个维度的有机统一。因此,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是农村金融发展的题中应有之义。
近年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在深度方面取得较大进展,初步形成了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合作金融和其他金融组织功能互补、相互协作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一是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改革稳步推进,支农主力军的地位不断得到巩固。二是农业银行完善“三农”金融事业部运作机制,构建专业化的支农服务体系。20xx年发放惠农卡2526万张,发卡总量达到3336万张,覆盖全国3319万农户,按每户4人计算,惠及1.3亿多农民。三是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政策性银行的地位得到进一步明确,业务范围也不断拓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农业产业化经营贷款大幅增加。四是邮政储蓄银行加快网点改造,提升县(市)网点功能,积极探索发展小额贷款业务。五是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快速发展。截至20xx年末,共有172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其中村镇银行148家,贷款公司8家和农村资金互助社16家。目前,已开业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存款余额269亿元,贷款余额181亿元,其中农户贷款5.1万户、65.5亿元,小企业贷款0.5万户、11.5亿元。
然而,尽管取得了上述成就,我国农村金融体系仍面临诸多挑战。首先,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依然存在。由于农村地区经济基础薄弱,金融需求分散且规模较小,导致传统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的业务开展成本较高,经济效益较低,缺乏足够的动力深入农村市场。此外,农村地区的信用环境相对较差,农民和小微企业的信用记录不健全,增加了金融机构的风险评估难度,使得信贷投放更加谨慎。这不仅限制了农民和小微企业获取资金的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其次,农村金融服务的覆盖面和深度仍有待提升。虽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数量不断增加,但其服务范围和服务质量参差不齐,部分地区仍存在金融服务空白点。特别是在偏远山区和贫困地区,金融服务的可获得性和便利性较差,难以满足当地居民的基本金融需求。此外,农村金融产品的创新力度不足,现有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往往无法完全适应农村经济的特点和发展需要,如农业生产周期长、风险大等特点,导致农民在生产经营中的金融需求难以得到有效满足。
再次,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尚需完善。随着农村金融市场的快速发展,各类金融机构和金融产品层出不穷,但相应的监管机制尚未完全跟上市场发展的步伐。一方面,监管机构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部分机构在业务操作中存在违规行为,损害了农民的利益;另一方面,农村金融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较为严重,农民对金融知识的了解有限,容易受到误导,增加了金融风险。因此,建立健全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力度,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成为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为应对上述挑战,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提高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优化政策环境。各级政府应继续将农村金融纳入国家发展战略,通过财政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降低金融机构进入农村市场的门槛,激发其服务农村的积极性。同时,加强对农村金融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农村地区的交通、通信等条件,为金融机构提供良好的运营环境。此外,应建立健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通过建立和完善农村信用信息平台,提高农民和小微企业的信用意识,降低金融机构的风险成本,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是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满足多样化需求。金融机构应紧密结合农村经济特点,开发适合农民和小微企业需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例如,针对农业生产周期长、风险大的特点,可以推出长期贷款、农业保险等产品,帮助农民抵御自然灾害带来的损失;针对农村小微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可以探索设立专门的小微企业信贷基金,提供低息贷款支持。此外,还应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创新农村金融服务模式,提高服务效率和覆盖面,让更多的农民享受到便捷高效的金融服务。
三是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的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其依法合规经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应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净化农村金融市场环境,防范金融风险。此外,还应加强农村金融知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农民的金融素养,增强其识别金融风险的能力,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损失。
四是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应进一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优化股权结构,提高资本充足率,增强其服务“三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农村金融市场的建设,引入竞争机制,促进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良性竞争,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此外,还应探索建立多元化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各类金融机构根据自身优势和特点,提供差异化的金融服务,满足不同层次的金融需求。
总之,农村金融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提高农村金融服务质量和水平对于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面对当前农村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我们应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完善监管体系,努力构建一个更加公平、高效、可持续的农村金融市场,为实现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