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在我国农村自发形成的大大小小不同种类的中介组织形式很多,如农村经济协会、农业科技研究所、经济合作社、专业互助组、联合运输队、季节性临时联合体等等,其中,农村经济协会最具生命力,而且与国际惯例接轨。农村经济协会指的是在农业生产和流通中,农民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农村社会经济组织。它是农村社会团体的主要表现形式。按运行机制不同可分为会员制和股份制两种;按从事的业务不同可分为专业经济协会和专业技术协会。在民间组织的系统结构中,农村经济协会与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体育俱乐部等实体性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不同,它应当属于社会团体中的农村社会团体;与其它少数村镇联谊性文化体育社会团体也不同,一般情况下,它是按农产品分类的农村行业性社团或农业技术服务分类的农村专业技术社团,属于会员或股东间的共赢、互益自律农业行业组织;从城乡相互联系角度看,它与绿色食品协会、环境保护协会、特色作物开发协会、水利工程管理协会等许多城市涉农社会团体及涉农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有着紧密联系和广泛的合作关系。除此之外,农村经济协会还具有自身的特有属性,一是专门服务于农业的生产和流通,强化农业集约化经营,致力于农业产业化和市场化;二是会员成份复杂,可以有农民个人,可以有乡镇企业,可以有乡村科技类民办科研机构,也可以有相关大企业集团。从地域上看,可以接纳外省、市长期销售合作伙伴和利益共同体作为其会员。三是整合力极强。它可以对农村已有的乡村供销社、合作社、乡镇七所八站等组织形式及网络体系和正在发育的运销中介组织、季节性购销中介进行有效整合,利用已有的和潜在的社会资本、人力资本和物质资本,实现已有资源和潜在资源的有效对接。农村经济协会作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有效组织形式,它不只是在农民与市场、农民与政府之间架起了桥梁和纽带,而且,作为行业协会,它在推动农业现代化、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经济协会的功能和作用日益凸显。首先,农村经济协会通过组织农民参与市场竞争,提高了农民的市场意识和竞争能力。协会不仅帮助农民了解市场需求,指导农民合理安排生产,还通过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减少了农民在市场交易中的风险。其次,农村经济协会在技术推广和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协会依托自身的技术力量和信息优势,定期举办各类技术培训和现场指导活动,帮助农民掌握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了农业生产的科技含量和经济效益。再次,农村经济协会在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方面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协会通过引导和支持农民发展特色农业、生态农业和休闲农业等新型农业业态,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加了农业附加值。此外,农村经济协会还积极参与农村社会治理,协助地方政府做好政策宣传、矛盾调解等工作,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为了更好地发挥农村经济协会的作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经济协会的支持力度。一方面,要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为农村经济协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具体而言,可以通过制定和完善农村经济协会登记管理办法,明确协会的权利义务,规范协会的内部治理结构,确保协会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加强对农村经济协会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组织借机混入,损害农民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另一方面,要加大对农村经济协会的资金扶持和技术支持。政府可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农村经济协会开展技术培训、市场开拓等活动,提高协会的服务能力和水平。此外,还可以通过搭建信息平台,加强农村经济协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单位的合作交流,提升协会的技术创新能力。最后,要加强农村经济协会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专业人才,为农村经济协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总之,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农村经济协会作为连接农民与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对于推动农业现代化、促进农民增收、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充分认识农村经济协会的重要作用,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引导农村经济协会健康发展,为实现乡村振兴贡献力量。当前,我国正处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不断激发农村发展活力,努力开创农业农村工作新局面。农村经济协会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载体,必将在这一伟大进程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成为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