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工作的社会职能多,涉及面广,代表的都是老百姓的实际利益、根本利益,都以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终极目的;各项工作都饱含着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的深切关怀,是密切党和政府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重要桥梁和纽带。多年来,基层民政部门在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实践中,作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面对新的形势,工作中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工作中存在薄弱环节。民政工作牵涉头绪多,具有业务多元性、管理分层性、工作社会性和群众性等特点,同时工作职能在不断拓展,这都需要各级民政部门之间的配合、相关部门的协作、城乡自治组织和各类民间组织的协同。从多年工作情况看,政府主导、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有效运行机制正在逐步形成,但要满足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不断变化的客观要求,促进民政工作不断发展,这一运行机制亟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二是投入上有不协调因素。足够的资金投入是完善以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推进民政事业发展的必要保障。县市级党委、政府应通过建立民政专项资金及民政事业费自然增长机制,适当加大公共财政对民政事业发展的投入比例,积极拉动社会力量参与支持等措施,不断聚集更多的财力、资金,投入到以生活保障、公共服务、社会管理为重点的民政事业建设发展上来。近年来,各县市民政部门惠及千家万户的民政资金投放总量逐年增长,但从其供给渠道和使用结构等方面来看,很不协调。从供给渠道看,向上争取部分约占90%以上,地方财政投入约占6.8%左右,社会投入约占3.2%左右,地方投入和社会投入严重不足。由于地方财力有限,民政资金主要依靠中央和省里支持,近年来,按照上级规定地方应予配套而实际未能落实到民政部门的资金数目甚大,造成了民政工作的快速发展与工作制度不相适应的矛盾。从使用结构看,用于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多,用于社会事业发展少,用于内部管理少,用于公共服务等其他方面的资金相对较少。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探索解决民政工作面临的新挑战新问题的有效途径。首先,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民政工作的政治站位。各级民政部门要深刻认识到,做好民政工作不仅是完成工作任务,更是践行党的宗旨、落实党的政策的具体体现。要将民政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去推进,确保各项政策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其次,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健全高效的工作机制。民政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各层级之间的密切配合。要通过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平台等方式,加强部门间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同时,要注重发挥基层组织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动员更多资源参与到民政工作中来,构建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良好格局。
此外,还要优化资金投入结构,提升资金使用效益。一方面,要继续争取上级财政支持,积极向上级部门汇报工作进展,争取更多的项目资金和政策倾斜。另一方面,要加大本级财政投入力度,合理调整预算安排,确保民政事业经费稳步增长。特别是对于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等领域,要给予更多的关注和支持,确保资金投入与实际需求相匹配。同时,要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真正惠及民生。在资金使用过程中,要注重绩效评估,建立健全评价体系,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效率。
在具体工作中,要不断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传统的服务模式已经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各级民政部门要积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动民政服务向智能化、便捷化方向发展。比如,可以通过建立民政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简化办事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同时,要注重加强基层队伍建设,提升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确保各项政策和服务能够精准对接群众需求,切实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最后,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民政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关注和支持。各级民政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民政政策和工作成效,增强社会各界对民政工作的了解和支持。同时,要注重挖掘和宣传先进典型,弘扬正能量,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民政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广泛宣传,形成全社会关心民政、支持民政、参与民政的良好氛围,为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总之,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各级民政部门要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举措,不断推进民政工作创新发展,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更加高效的民政服务,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未来,我们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探索和创新,努力开创民政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