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印发的《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以及省生态环境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202x-2025)》要求,大力整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曝光反馈问题,全面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大力改善城市生态环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和《省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行动方案(202x-2025)》指导要求,进一步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治理,202x年11月XX日前,全面摸清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状况,编制黑臭水体清单。确保到2025年底,城市建成区内黑臭水体基本消除,水质明显改善,生态系统功能逐步恢复,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高。
二、组织机构
成立X市城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黑臭水体排查工作。
组 长:XXX 市长
常务副组长:XXX 副市长
副 组 长:XXX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 员:XXX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XXX 市水利局局长
XXX 市财政局局长
XXX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XXX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XXX 各区政府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城区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XXX同志兼任。
三、工作任务及分工安排
(一)工作任务
对城区内水体开展全面细致的排查,对现场排查发现发黑发臭的水体、中央生态环境督察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举报反映发黑发臭的水体、以往群众反映过发黑发臭的水体、污水管网覆盖空白区域发黑发臭的水体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水体周边是否存在违法排污口、垃圾堆放点、非法养殖等情况,详细记录水体位置、面积、污染源类型等信息,形成详细的黑臭水体档案。
2. 对已发现的黑臭水体进行分类管理,根据污染程度和治理难度,制定“一河一策”治理方案。对于轻度污染的水体,采取生态修复、生物净化等措施;对于中度污染的水体,结合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截污纳管、底泥清淤等工程;对于重度污染的水体,采取综合措施,包括源头控制、生态修复、工程治理等,确保治理效果。
3. 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行管理,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和效率。加快老旧污水处理设施的改造升级,推进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确保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同时,加强对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监管,确保设施正常运行,防止二次污染。
4. 强化源头管控,减少污染物排放。严格控制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各类污染源,加大对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推广使用环保型洗涤剂、清洁剂等产品,减少化学物质对水体的污染。加强雨水收集和利用,减少雨污混流现象,减轻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
5. 完善监测体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城市黑臭水体监测网络,定期开展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体变化情况。建立黑臭水体治理信息公开制度,定期向社会公布治理进展和成效,接受社会监督。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6. 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参与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全社会的环保意识。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黑臭水体治理,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对提供有效线索的市民给予适当奖励。组织志愿者开展清洁活动,共同维护水体环境。
(二)分工安排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制定工作方案,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排查治理,督促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2.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黑臭水体的水质监测,提供技术支持,协助制定治理方案,依法查处违法排污行为。
3. 市水利局:负责水体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协调解决水体治理中的水资源调配问题,指导实施生态补水等措施。
4. 市财政局:负责落实黑臭水体治理的资金保障,确保治理项目顺利实施。
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黑臭水体治理涉及的土地使用和规划调整,协调解决治理过程中的土地问题。
6. 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查处水体周边的违法建设、乱倒垃圾等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容环境。
7. 各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黑臭水体排查治理工作,落实属地责任,配合市级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黑臭水体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将黑臭水体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治理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黑臭水体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单位密切配合,协同作战。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积极履职,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三)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黑臭水体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将治理成效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对治理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定期开展专项督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四)注重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黑臭水体治理的意义和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引导公众支持和参与治理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五、保障措施
(一)资金保障。市财政局要将黑臭水体治理所需资金纳入年度预算,确保治理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拓宽融资渠道,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治理。
(二)技术支撑。依托科研院所和高校的技术力量,开展黑臭水体治理关键技术研究,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提高治理水平。加强与国内外先进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借鉴成功经验,提升治理能力。
(三)人员培训。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管理水平。特别是要加强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排查治理的能力和水平。
(四)公众参与。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定期组织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市民参观治理项目,增强透明度,提高公众满意度。
六、总结评估
(一)定期报告。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定期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包括治理措施的落实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汇总分析,形成工作报告,报领导小组审定。
(二)评估验收。治理项目完成后,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专家进行评估验收,确保治理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对未达标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直至达标。
(三)经验总结。治理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做法,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同时,要不断优化治理方案,持续改进治理工作,确保城市水体长期保持良好状态。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打赢这场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为建设美丽宜居的城市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作风,推动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