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关于“惩治‘蝇贪蚁腐’”重要讲话精神、全会报告“深化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部署以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安排,根据《关于在全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中关于“各牵头主责部门要按照‘一领域一专项、一行业一方案’要求制定各自专项整治方案,逐一明确整治领域责任作风问题和违纪违法问题,推动集中整治有力有序、高质高效开展”统一安排,从4月到XX月,在全县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就202x年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化巩固拓展全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成果,督促各镇街党工委和职能部门党组(党委)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学习运用“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重大决策和省市纪委监委、县委部署要求,重点围绕耕地保护、防止返贫动态监测、项目建设、集体“三资”管理、惠农补贴发放等方面突出问题强化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惩治结合,压紧压实“三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政治责任,扎实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五个振兴”,开展“百村共廉”活动,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落地见效。
二、工作重点
(一)开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持续深化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非法占用耕地屡禁不绝、耕地非法取土多发频发、村居党员干部非法违规占用农用地等问题,持续深化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专项整治,深化耕地保护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通过建立耕地保护责任机制,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加强日常巡查和监管,确保耕地红线不被突破。同时,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涉及党员干部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此外,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耕地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耕地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的监测预警,及时发现并解决返贫风险点。重点整治监测不及时、帮扶不到位、数据造假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可靠,帮扶措施精准有效。通过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其业务能力和责任心,确保防止返贫工作落到实处。
(三)开展“项目建设”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加强对乡村振兴项目的监督管理,重点整治项目审批不规范、资金使用不透明、工程质量不合格等问题。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完善项目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等环节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管理规范、资金使用透明。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予以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同时,加大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接受社会监督,提高项目透明度,增强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四)开展“集体‘三资’管理”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管理,重点整治“三资”管理不规范、侵占挪用集体资产、违规处置集体资源等问题。通过建立健全“三资”管理制度,完善民主决策程序,确保“三资”管理公开透明。加强对“三资”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业务水平和廉洁自律意识。同时,加大对“三资”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坚决依纪依法处理,确保集体“三资”安全完整。
(五)开展“惠农补贴发放”方面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整治。加强对惠农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整治补贴发放不及时、补贴对象不准确、虚报冒领等问题。通过建立健全补贴发放管理制度,完善补贴对象审核程序,确保补贴发放公平公正。加强对补贴发放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对失职失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同时,加大对惠农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民群众的知晓率和满意度,确保惠农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党工委和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要高度重视,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推进。领导小组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加强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职能,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各牵头主责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对本领域、本行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优先调查处理,回应群众关切。
(三)注重标本兼治。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坚持问题导向,既要解决当前存在的突出问题,又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堵塞管理漏洞,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同时,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通报、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和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及时总结推广各地各部门的好经验、好做法,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县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同时,要加大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力度,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党工委和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要深刻认识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专项整治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责任落实。各镇街党工委和职能部门党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抓、抓具体,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递。各牵头主责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肃追责问责。对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绝不姑息迁就。对顶风违纪违法的,要依纪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注重总结提升。各镇街党工委和职能部门党组(党委)要及时总结专项整治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查找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改进措施,不断提升工作水平。要将专项整治工作与乡村振兴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乡村振兴战略全面落实。
通过以上措施,确保全县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