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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不断巩固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成果,推动为基层减负工作走深走实,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县级层面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制定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要论述作为理论武装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坚持实事求是,务实干事创业,始终绷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这根弦。通过持续深化整治,确保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办实事,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主要措施

  (一)压减文件会议数量

  一是严格控制发文的数量、篇幅、规格。县级机关各部门要严控文件总量和篇幅,杜绝长篇累牍现象,要控制发文范围,根据文件内容,精准到每个责任单位。各镇区(街道)要参照县级要求,严控发文数量、篇幅。严格执行行文规则,未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县级部门和议事协调机构不得向镇区(街道)党委和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不得要求镇区(街道)党委和政府报文。严控层层配套发文,上级来文未有明确要求,不制发配套文件。

  二是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统筹压缩全县性会议数量规模,对于相似主题、相近参会人员的会议合并召开,减少会议数量。县级机关各部门召开全县性工作会议,时间不超过半天,不得请镇区(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不断改进会议形式,积极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会的形式布置工作,精简视频会议续会内容,视频会议已部署的工作,强调的内容,续会不再重复。

  (二)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活动

  一是科学制定考核计划。制定年度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提高督查检查考核针对性。未列入年度计划的事项,一律不得面向各镇区(街道)开展。县级机关各部门开展督查检查考核,须提前报县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审批。对未纳入年度计划的临时性督查检查考核,确需开展的,需经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并由县专项工作机制办公室备案。通过计划管理,避免多头督查、重复考核,减轻基层负担。

  二是优化考核评价体系。坚持结果导向,注重工作实效,合理设置考核指标,避免简单以留痕多少评判工作好坏。推行“互联网+督查”模式,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督查效率,减少纸质材料报送。建立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基层干部大胆创新、担当作为,对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宽容对待。

  三是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对督查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清单、明确责任、限期整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注重举一反三,从制度层面查找原因,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发生。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及时向被考核单位通报考核结果,提出改进建议,帮助基层改进工作。

  (三)优化政务服务流程

  一是简化行政审批程序。全面梳理县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前置条件,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审批时限。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实现企业和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完善网上办事平台功能,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二是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开展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统一服务标准,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加强窗口工作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服务水平和能力。建立健全服务评价机制,定期开展满意度调查,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方式。

  三是加强政务公开透明。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审批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推进决策公开,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加强政策解读,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形式,深入解读政策措施,回应社会关切。

  (四)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县级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专项工作机制,由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专项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整治工作,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各镇区(街道)也要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转变作风,树立正确导向,以上率下,带动全体党员干部积极参与整治工作。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典型案件进行通报曝光,发挥警示震慑作用。

  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氛围。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树立正面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教育,引导他们深刻认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危害,自觉抵制不良风气,树立求真务实、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

  (五)完善监督考核

  一是建立常态监督机制。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纳入日常监督范围,通过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是强化考核评价。将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处理,形成奖优罚劣的鲜明导向。

  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设立专门的投诉举报电话和邮箱,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对反映的问题认真核实处理,及时反馈办理结果。通过多种途径收集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更加贴近基层实际,满足群众需求。

  通过上述措施的实施,力争在20xx年底前,全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基层负担明显减轻,干部作风持续好转,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整治工作,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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