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6·21XX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燃气重大安全风险,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从202x年6月24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专项行动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刻吸取“6·21XX燃气爆炸事故”教训,紧盯公共场所、关键环节、突出问题,强化组织领导、监管执法,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坚决防范燃气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县燃气安全生产形势保持稳定。
二、整治任务
“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围绕“五个环节、四个重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
(一)五个环节
燃气经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是否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有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是否配备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是否存在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是否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酰;是否存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等问题。通过严格的资质审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确保燃气经营企业的合法合规运营,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
2. 燃气输送配送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管理制度;对城镇燃气管道进行周期性巡线情况;对燃气管道进行泄漏检查,防腐层检测与管道定期检验情况;城镇燃气管线设置警示桩、转角桩等情况;落实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情况;燃气运输的企业、车辆及人员是否具备相应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资质等情况。加强对燃气输送配送过程中的监管,确保燃气管道的安全运行,防止因管道老化、损坏等原因导致的燃气泄漏事故。
3. 燃气使用环节。重点排查整治餐饮等场所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及报警器正。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全面检查餐饮场所的燃气使用情况,确保所有使用燃气的餐饮场所均安装了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泄漏报警器,并且报警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二是对餐饮场所的燃气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包括燃气管道、阀门、连接软管等,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无泄漏现象。三是加强对餐饮场所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发生燃气泄漏等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4. 燃气工程建设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各环节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施工单位是否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燃气设施的安装质量是否达标;竣工验收是否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通过对燃气工程建设环节的严格监管,确保燃气设施的质量和安全性能,为后续的使用提供坚实保障。
5. 燃气器具产品质量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器具生产企业的资质情况;产品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是否存在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销售环节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通过加强市场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保障消费者权益,从源头上减少因燃气器具质量问题引发的安全事故。
三、工作措施
为确保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特提出以下工作措施:
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和检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 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多种媒体平台,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提高全社会特别是广大居民的燃气安全意识。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如燃气安全知识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普及燃气安全常识,增强公众自我防范能力。同时,公开曝光一批典型违法案例,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倒逼企业和个人自觉遵守燃气安全法规。
3. 严格执法检查。县住建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联合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企业和个人,要立即责令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罚,直至吊销相关证照。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建立长效机制。在专项整治行动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做法,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一是建立燃气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燃气企业、燃气设施进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消除隐患。二是建立燃气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制定应急预案,组建专业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三是建立燃气安全信息共享机制,实现部门间的信息互联互通,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建立燃气安全信用体系,将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四、工作要求
提高政治站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 明确责任分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结合各自职责,细化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3. 强化督查考核。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4. 注重总结提升。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在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不足,研究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持续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通过以上措施,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打赢这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攻坚战,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坚强保障。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团结一心,攻坚克难,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为建设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