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标准化,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使党支部工作、党员教育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有效实现党的领导的坚强战斗堡垒,为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奠定坚实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现就进一步加强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规范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树牢“四个意识”,抓牢管党治党责任
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的领导核心,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一)坚定信念,筑牢忠诚。各级党组织要把锤炼忠诚党性作为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引导党员干部把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作为毕生追求,不断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不断筑牢政治忠诚,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奋斗精神,把理想信念的坚定性体现在做好本职工作的过程中,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
(二)站稳立场,捍卫核心。各级党组织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严格遵守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规定,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自觉抵制各种错误言论和网络谣言,不得散布、发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决议决定的意见以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靠实责任,践行担当。各级党组织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开展各项党建工作,年终向上级党委汇报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和履行党建工作责任情况,接受述职评议考核。各级党支部要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按期进行换届,届内各党支部班子成员有变动的,要及时调整补充,确保党支部工作正常运转。要建立健全党支部工作责任制,明确职责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
二、强化理论武装,提升政治能力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其作为理论学习的中心内容,纳入党员教育培训的重要课程,通过集中学习、专题研讨、个人自学等多种形式,推动学习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要定期组织党员开展理论学习,结合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和要求,确保学习效果。同时,要注重将理论学习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引导党员干部在学习中思考,在思考中实践,不断提高运用科学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四)深化理论学习,增强理论素养。各级党组织要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重要著作,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讲座、交流讨论等方式,帮助党员全面系统掌握其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要充分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载体,创新学习方式方法,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感染力,使党员在学习中不断提升理论素养和政治觉悟。
(五)强化实践锻炼,提高政治能力。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在实践中培养和锻炼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通过参与重大任务、重大项目、重大活动,让党员干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考验、增长才干。要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政治能力考核评价机制,把政治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政治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要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政治历练,有计划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地区和关键岗位锻炼,使其在实践中锤炼党性、提升能力。
三、严格组织生活,增强组织活力
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规范党内组织生活,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要创新组织生活形式,丰富组织生活内容,增强组织生活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使组织生活真正成为党员锤炼党性的熔炉。
(六)规范“三会一课”,强化组织功能。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确保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讲两次党课。要规范会议记录,确保每次会议都有记录、有纪要,做到有据可查。要围绕中心工作和党员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精心设计会议主题,确保组织生活既有针对性又有实效性。
(七)开展主题党日,激发党员热情。各级党组织要结合实际,每月固定一天作为主题党日,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等活动,使主题党日成为党员学习交流、服务群众、发挥作用的有效平台。要创新活动形式,丰富活动内容,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参与度,使党员在活动中受到教育、得到锻炼。
(八)严格党员管理,纯洁党员队伍。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加强对党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中的不良倾向和苗头性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员积分管理制度,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完成工作任务、履行社会责任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激励先进、鞭策后进。要严肃处置不合格党员,对长期不参加组织活动、不履行党员义务的党员,按照规定程序予以劝退或除名,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战斗力。
四、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
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树立良好的党员干部形象。
(九)持续整治“四风”,营造清风正气。各级党组织要持续深入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重点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现象。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顶风违纪的典型问题,坚决查处、严肃问责,形成强大震慑。要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确保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落地生根。
(十)改进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各级党组织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政绩观,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群众关切,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决反对弄虚作假、敷衍塞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要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高服务效率,让企业和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十一)密切联系群众,凝聚发展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听取意见,了解民情民意,解决实际困难。要健全完善联系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畅通民意表达渠道,及时回应群众诉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经济社会发展,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
五、加强监督执纪,维护纪律权威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维护党的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十二)压实主体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其他班子成员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要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内容、责任主体、责任时限,确保责任落实到位。要定期研究分析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十三)强化监督执纪,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各级党组织要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职责,加强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党员干部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贪污腐败、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要建立健全追责问责机制,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倒逼责任落实。
(十四)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廉洁文化建设,将其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要通过开展廉洁文化宣传教育、廉洁文化创建活动等形式,弘扬清风正气,树立廉洁自律的良好风尚。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六、加强组织建设,提升整体功能
全区各级党组织要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把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
(十五)优化组织设置,增强组织覆盖。各级党组织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员队伍变化的实际,科学合理设置党组织,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积极探索在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新就业群体中建立党组织的有效途径,确保党的工作延伸到各个领域、各个角落。要建立健全党组织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整撤销不符合条件的党组织,确保党组织始终充满生机活力。
(十六)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各级党组织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人才进入党组织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增强整体功能。要加强对党组织书记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其抓党建促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建立健全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制度,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推动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
(十七)创新工作机制,提高工作效能。各级党组织要积极探索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党建工作新思路、新举措,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提高工作效能。要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互联网+党建”,实现党建工作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定期对党建工作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不断改进和提升党建工作水平。
总之,全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各项部署要求,深入推进党支部建设标准化和基层党组织政治生活规范化,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