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盘活利用农村闲置宅基地与闲置住宅,着力培育农村发展新动能,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推动乡村振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农业农村部《关于积极稳妥开展农村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通知》,结合XX区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抢抓中央和省市大力实施生态及地质灾害避险搬迁项目的历史机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进一步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做到切实优化土地结构,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助推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与乡村振兴。
二、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一户一宅、占新拆旧、即搬即退”的要求,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对全区闲置(房屋)宅基地进行腾退拆除复垦,推进节余建设用地指标省内调剂或跨省域交易。202x年,全区计划拆除复垦农村闲置宅基地(房屋)XX亩(含202x年度实施避险搬迁农户XX户原宅基地),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XX亩。
三、工作原则
(一)因地制宜,耕地优先。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与宜草则草的要求,合理选定拆旧地块,优先选定集中连片且配套灌溉设施方便、适宜耕种的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对不适宜复垦为耕地的按照具体情况加强利用和管理。
(二)依靠群众,尊重民意。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广泛征求老百姓的意见和建议,依法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三)部门配合、协作推进。各乡镇是闲置宅基地(房屋)拆除复垦的主体,要切实做好摸底调查、及时建立台账,以扎实有力的工作作风,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区直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闲置宅基地(房屋)的拆除复垦工作。同时,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开展摸底调查。各乡镇要组织人员深入村组,对辖区内所有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进行全面细致的摸底调查,详细记录每处闲置宅基地的位置、面积、现状、产权归属等信息,建档立册,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于已纳入避险搬迁项目的农户,要重点核查其原宅基地的实际情况,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同时,要对调查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确保公开透明。
(二)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在摸底调查的基础上,各乡镇要根据实际情况,科学编制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具体实施方案。方案应包括总体目标、具体措施、时间安排、责任分工等内容,并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方案要充分考虑群众的意愿和需求,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和操作性。同时,要将实施方案报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以便于统一协调和指导。
(三)依法依规推进拆除复垦。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依法依规推进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拆除复垦工作。对于符合拆除条件的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拆除,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确保拆除过程安全有序。对于拆除后的土地,要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合理规划利用,确保土地资源得到最大化利用。同时,要加强与村民的沟通协调,确保拆除复垦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引发矛盾纠纷。
(四)强化监督管理。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乡镇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监督检查,定期组织人员进行现场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乡镇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加强对拆除复垦工作的日常监管,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既定方案有序推进。同时,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确保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区直相关部门和各乡镇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XX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各乡镇也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大政策支持。区财政要加大对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将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确保资金到位。同时,要积极争取上级政策和资金支持,充分利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对于积极参与盘活利用工作的农户,要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奖励,调动其积极性。
(三)强化技术支撑。区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各乡镇的技术指导和支持,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基层,开展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帮助各乡镇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技术难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平台,广泛宣传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的重要意义、政策措施和成功经验,提高群众的思想认识和支持度。要组织召开动员大会、座谈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凝聚共识,形成合力。同时,要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区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深入开展。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将此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多个部门和多个环节,需要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区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三)严格考核,确保实效。要将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盘活利用工作纳入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体系,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通过严格的考核机制,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通过以上措施的落实,XX区将进一步优化农村土地资源配置,激发农村发展活力,促进农民增收,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为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