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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中国基层民主的发展进步

  从上世纪80年代初,我国农民自发创建第一批村委会算起,经历近30年的风风雨雨和推进创新,村民自治取得了重大进展,为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面对新的形势和挑战,需要我们以更大的勇气、智慧和坚持,继续深化完善村民自治,整体推进相关改革,推动村民自治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新的发展,为创建中国民主模式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新的贡献。

  一、发展阶段和重要成果

  以一些重大历史事件为标志,村民自治主要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从1980年村委会产生到1988年村委会组织法试行前的萌芽时期。人民公社体制解体后,农民自发选举产生了村委会,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和自我服务。这一创举迅速得到国家认可。1982年宪法确立了村委会的法律地位。由此,我国农村走上了一条在家庭承包制基础上组织农民、管理农村的新路。第二个阶段是从1988年村委会组织法开始试行到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正式施行前的试验时期。从思想认识分歧较多到逐步统一,从示范探索到基本普及,以“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主要内容的制度框架逐步建立,村民自治形式多样、效果显著。1998年,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对村民自治给予高度评价,指出“扩大农村基层民主,实行村民自治,是党领导亿万农民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创造。”第三阶段是从1998年村委会组织法正式施行后到目前的普及时期。从基本普及到全面展开,从推进“四个民主”到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制度体系初步确立,自治组织逐步健全,民主形式更加多样,民主自治理念和技术程序得到推广,在改进农村社会治理、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当前面临的新形势与新挑战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乡一体化进程的加快,村民自治面临着一系列新的形势和挑战。一方面,农村人口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大量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留守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这直接影响了村民自治的参与度和活力。另一方面,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农村信息化水平不断提高,村民获取信息的渠道更加多样化,这对村民自治的信息公开、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此外,随着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优化,如何通过村民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提升农民收入,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面对这些新形势和新挑战,我们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探索和完善村民自治的新路径、新模式,确保村民自治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三、深化村民自治的路径与措施

  为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推动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取得更大成效,需要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首先,加强党的领导,确保村民自治的正确方向。党的领导是村民自治顺利实施的根本保证。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村民自治工作的领导,把村民自治作为加强基层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引导和支持村民依法依规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与村务管理,确保村民自治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其次,完善法律法规,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法律法规是村民自治有序进行的重要基础。要进一步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村民自治的权利和义务,规范村民自治的程序和方法。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制意识,使广大村民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村民自治的正常秩序。

  再次,强化教育培训,提升村民自治的能力和水平。村民自治的有效实施离不开广大村民的支持和参与。要通过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提高村民的民主意识和参与能力。特别是要加强对村干部的培训,提升他们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使他们能够更好地指导和服务于村民自治工作。同时,要注重培养一批有知识、有能力、有责任心的青年人才,为村民自治注入新鲜血液。

  最后,推进信息化建设,增强村民自治的透明度和效率。随着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信息化已成为提升村民自治效能的重要手段。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健全村民自治的信息平台,实现村务公开、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网络化、信息化。通过信息化手段,可以有效减少信息不对称,提高村民参与村务管理的积极性,增强村民自治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四、展望未来,共创村民自治新篇章

  面对新时代的新任务、新要求,我们必须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村民自治工作,努力开创村民自治的新局面。要紧紧抓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大机遇,将村民自治融入乡村振兴的全过程,通过村民自治激发农村发展的内生动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发展。要积极探索村民自治与社区治理的有效衔接,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不断提升农村社会治理的现代化水平。要注重总结和推广村民自治的成功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为全国乃至全球的乡村治理提供中国方案。

  总之,村民自治是我国农村治理的一项伟大创举,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推进村民自治,让广大农民在共建共治共享中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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