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五化三问”公开公示制度,是强化资金项目监管、提高资金使用绩效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工作要求。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落地,有效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我们要一如既往地抓好项目资金公开公示中的各项工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公开意识。各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增强抓好巩固拓展与有效衔接工作的紧迫感和使命感,推动过渡期内现有帮扶政策的延续,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落细。把“从严、从实、从细”的作风贯彻落实到衔接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工作的全过程,不断强化扶贫资金项目管理,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断推动专项监督落实见效,切实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扎实有效开展打牢基础。
(二)落实五化责任,筑牢公开基础。一是内容重点化。全面落实公开公示制度,到县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分配结果、镇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到村项目和到户项目按要求一律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二是形式亲民化。到县衔接资金和涉农整合资金按要求在县级政府门户网站公告公示,实施镇、村和项目实施单位在镇政府、村委会或项目实施地等地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墙)、项目竣工牌、会议、告示、短信、宣传册等多种载体和方式对衔接资金在项目实施地进行事前、事后的公示公告,增加衔接资金分配和使用的透明度,确保群众的知情权。三是程序严格化。实施镇、村及项目实施单位收到县级下达衔接资金文件后,应及时向村民征求项目实施意见,并编制好项目实施方案,按程序向县级主管部门报批。县乡村振兴局、县发改局、县民宗局等衔接资金管理部门按要求向州级主管部门报备。四是时限定期化。我县在收到上级下达资金后60日内,对资金安排等情况要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公告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
(三)加强培训指导,提升公开水平。为确保公开公示制度的有效实施,各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素质。通过举办培训班、召开专题会议、印发指导手册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系统培训,确保他们熟悉公开公示的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同时,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对镇村的指导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公开公示工作有序推进。此外,还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建立统一的公开公示平台,实现信息的集中管理和便捷查询,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四)健全监督机制,确保公开效果。公开公示制度的实施,离不开有效的监督机制。各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机制,确保公开公示工作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内部监督方面,要明确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公开公示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外部监督方面,要畅通群众举报渠道,设立意见箱、热线电话等,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处理。同时,要将公开公示工作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形成良好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内外结合、多措并举,确保公开公示制度落到实处,真正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五)注重总结经验,推广先进做法。在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五化三问”公开公示制度的过程中,各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炼出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做法、好经验。对于在实践中探索出的新思路、新方法,要及时总结上报,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同时,要注重典型示范引领,树立一批公开公示工作做得好的先进典型,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推广他们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带动全县公开公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此外,还要加强与其他地区的交流与合作,学习借鉴外地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我县公开公示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总之,贯彻落实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五化三问”公开公示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各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强化公开意识、落实公开责任、提升公开水平、健全监督机制、总结推广经验,不断推动我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公开公示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