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税收制度是新时期税制建设的发展方向,更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增值税作为我国的主体税种,在几经发展和变革中,由于受到客观经济条件制约,以及实际经济生活的快速变化,存在着制度设计层面上的缺憾,给具体的政策执行者带来了操作上的难度,导致在管理方面存在一些问题。现阐述如下:
一、现阶段增值税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增值税的征收范围较窄,在税制结构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运输行业征收营业税,其实质是对增值税税制体系的割裂。因为货物运输是货物生产流通的中介环节,在这个环节不征增值税而征营业税,人为地割断了增值税专用发票链条式管理的税制体系。运输单位购进的配件、修理支出、燃料费用等均属于投入物,本身都负担了增值税,对运输费用只扣7%的增值税是扣除不到位,加重了企业增值额的税负。从管理角度来讲,由于运输费用和货物价格划分不清,也给税务机关带来了很大的麻烦,增值税和营业税分别由国税、地税两个税务执法部门分别管理,使国地税两家在这个问题上产生扯皮现象,其实质不是国税、地税两家的问题,而是一个需要改革税制才能彻底解决的税制问题。
2、建筑业没有列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利于建材供应行业的税收征管。建筑业消耗着大量的建筑材料,而这些建筑材料在我国都属于应征收增值税的货物,由于建筑行业缴纳营业税,不需要抵扣增值税,也不需要取得进项增值税发票,因此增值税的链条在此断裂,大部分建材经销企业就会想方设法通过少开发票而达到偷逃税的目的。只有把建筑业列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才有利于国家对建筑材料销售单位的税收管理,减少销售建筑材料而造成的税收流失。
(二)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方面的问题
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一直是增值税改革中的一个难点。目前,我国对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采取了一定的限制措施,这主要是出于防止税收流失和维护财政收入稳定的考虑。然而,这种限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投资积极性和技术改造能力。一方面,企业在购置机器设备、更新技术时,由于不能全额抵扣进项税额,增加了企业的资金压力,降低了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限制,企业在进行成本核算时,往往倾向于选择低价值的设备或二手设备,这不仅影响了企业的长期发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此外,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限制还导致了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一些大型企业由于规模效应和较强的议价能力,能够通过其他渠道获得较低的税负,而中小企业则因规模小、议价能力弱,难以享受同样的税收优惠,从而在市场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建议逐步放宽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限制,特别是在高科技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可以给予更大力度的税收支持,以促进这些产业的快速发展。
(三)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
小微企业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在增加就业、促进创新、活跃市场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增值税优惠政策,如起征点提高、税率降低等。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这些政策的落实情况并不理想。首先,部分小微企业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知晓度不高,缺乏专业的财务人员,无法准确理解和利用相关政策。其次,一些地方税务机关在执行政策时存在“一刀切”的现象,未能充分考虑到不同行业、不同规模小微企业的实际情况,导致政策效果大打折扣。最后,由于小微企业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账目不清、凭证不全等问题,税务机关在审核其享受优惠政策资格时面临较大困难,这也影响了政策的实施效果。
针对上述问题,建议进一步加大税收优惠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小微企业普及税收知识,提高其对政策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同时,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小微企业的服务和支持,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其更好地享受税收优惠。此外,还应简化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
(四)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管理面临挑战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加快,跨境电子商务已成为国际贸易的新形态。然而,跨境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也给增值税管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一方面,跨境交易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税制差异较大,税款征收和管理难度较高。另一方面,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具有匿名性、隐蔽性强等特点,容易成为偷逃税行为的高发区。此外,由于跨境电子商务交易量巨大、频率高,传统的税收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其特点,亟需探索新的管理方式和技术手段。
为应对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管理面临的挑战,建议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各国和地区之间在税收信息交换、税款征收等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税收征管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实时监控和精准管理。此外,还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税收责任和义务,为纳税人提供清晰的税收指引,减少税收争议。
二、完善增值税管理的对策建议
(一)扩大增值税征收范围,优化税制结构
针对当前增值税征收范围较窄的问题,建议逐步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实现增值税链条的完整闭环。这不仅可以消除税制割裂带来的负面影响,还有利于促进相关行业的发展。同时,应进一步优化增值税税率结构,合理设置不同行业、不同商品的税率档次,确保税制公平合理,避免因税率差异过大而导致的税收扭曲现象。
(二)放宽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限制,激发企业活力
为进一步激发企业的投资热情和技术改造能力,建议逐步放宽固定资产进项税额的抵扣限制,特别是对高科技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给予更大的税收支持。同时,应建立健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监管机制,防止企业利用政策漏洞进行虚假申报,确保税收政策的有效性和公平性。
(三)加强小微企业税收服务,提高政策落实效果
为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建议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服务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提高其对税收优惠政策的知晓率和利用率。同时,地方税务机关应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个性化服务,提供更加精准的政策指导和咨询服务,帮助其解决实际问题。此外,还应简化小微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程序,减少不必要的审批环节,提高政策实施的效率和透明度。
(四)创新跨境电子商务税收管理模式,提升征管效能
面对跨境电子商务增值税管理面临的挑战,建议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各国和地区之间在税收信息交换、税款征收等方面的协调与合作。同时,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税收征管的智能化水平,实现对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实时监控和精准管理。此外,还应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跨境电子商务交易的税收责任和义务,为纳税人提供清晰的税收指引,减少税收争议。
总之,建立科学、规范、可操作性强的税收制度是新时期税制建设的发展方向,也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通过不断优化税制结构、完善税收政策、创新管理方式,我们可以有效解决当前增值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未来,我们应继续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不断提升税收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