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探索我市推进移风易俗的长效机制和有效模式,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全市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移风易俗工作,全面推进全市文明乡风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以“五个统一”工作法为引领,推动全市XX个镇、XX个街道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规范标准,助力破除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陈规陋习,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勤俭节约等文明风尚更加浓厚,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移风易俗调研。结合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访XX个镇(街道),对我市各镇农村移风易俗现状开展调研,切实掌握各村(社区)民风、民俗真实情况,了解群众对不良习俗的看法,收集改进不良习俗意见建议,形成调研报告。(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乡村振兴局、团市委、市妇联、各镇、各街道)
(二)制定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再次提升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实操性,以倡导性为主,对全市XX个镇(街道)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修改完善。坚持市级督导、镇街负责、村社区落实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村民代表大会的程序,制定符合法律的、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符合本地实际、村民居民易于接受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把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孝亲敬老纳入村规民约,在本村、本社区公共场所公布,在群众广泛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履行遵守。(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各镇、各街道)
(三)成立移风易俗理事会。在红白理事会的基础上,成立移风易俗理事会,作为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专门机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理事会成员由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组成,确保理事会具有广泛的代表性。理事会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移风易俗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调整工作策略,确保移风易俗工作扎实推进。同时,加强对理事会成员的培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确保理事会能够有效发挥作用。(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各镇、各街道)
(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资源,广泛宣传移风易俗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措施,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通过制作宣传册、宣传栏、公益广告等形式,将移风易俗的理念深入人心。同时,组织文艺演出、知识竞赛等活动,增强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接受教育,提高思想认识。特别要注重发挥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通过他们的实际行动,带动更多群众参与到移风易俗活动中来。(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文广旅局、市融媒体中心、各镇、各街道)
(五)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建立健全移风易俗工作的奖惩激励机制,对于积极践行移风易俗、成效显著的村(社区)、家庭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于违反移风易俗规定的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坚决纠正不良风气。通过奖惩并举的方式,激发社会各界参与移风易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各镇、各街道)
(六)加强监督考核。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明确考核指标和标准,定期进行检查评估,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建立群众监督机制,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促进问题整改。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市文明办、市绩效办、市民政局、各镇、各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文明办,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各镇(街道)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确保移风易俗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二)加大资金投入。市财政要将移风易俗工作经费纳入预算,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捐赠等方式,为移风易俗工作提供资金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合理安排资金使用,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强化队伍建设。加强移风易俗工作队伍的建设,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人员从事这项工作。加大对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提高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同时,注重培养一批热心公益、有影响力的志愿者,发挥他们在移风易俗工作中的积极作用。
(四)注重总结推广。要及时总结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编印简报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对于一些创新性强、效果明显的做法,要及时上升为制度性成果,形成长效机制,确保移风易俗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级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到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紧抓好。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做好移风易俗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移风易俗工作涉及面广,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文明办要加强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主动作为,积极履职。各镇(街道)要发挥主体作用,动员各方力量,共同推进移风易俗工作深入开展。
(三)求真务实,注重实效。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要深入基层,了解群众的真实需求,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要注重工作实效,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地生根,真正让群众受益。
(四)创新方式,丰富载体。要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丰富活动载体,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善于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拓宽工作渠道,提高工作效率。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通过上述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我们相信,我市的移风易俗工作必将取得新的更大成就,为建设美丽和谐的新农村作出更大的贡献。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团结一心,奋发图强,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