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制度是一项社会主义法律制度,长期以来在化解民间纠纷,维护社会稳定,实现群众自治及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历史时期,各种利益格局将重新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将日趋多元化、多样化和复杂化,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工作要主动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在维护社会政治稳定中发挥新的更大的作用。人民调解员作为人民调解工作的主体,在日常工作中预防和处理了大量的群体性纠纷和社会热点矛盾,20xx年中办发[20xx]23号文件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以及部颁规章,对人民调解员的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目前人民调解员的文化程度、法律政策水平和调解工作技能还难以适应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需要。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什么样的素质和能力。笔者认为:新形势下的人民调解员应具备三种素质、四种能力。提高其素质和能力有五种途径。
一、三种素质:第一,政治思想上的坚定性和敏锐性。这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首要条件。思想上的坚定性,是指贯彻执行党的十五大依法治国方略的坚定性;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不计名利,无私奉献的坚定性;忠于党和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性;兢兢业业工作,严格要求的坚定性;具备了思想素质的坚定性,加强全面素质与能力的培训,才能成为人民调解员的自觉行动。具有思想的敏锐性是人民调解员工作特性的要求。在不同时期、不同环境、不同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侧重点是不相同的。因此,要求人民调解员必须具有敏锐的洞察力,能及时了解分析和掌握影响当地社会政治稳定的重点矛盾纠纷,提出具体的工作措施;针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迅速进入情况,提出可行的预防和应急应变措施。
第二,广博的知识。人民调解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十分广泛的工作,它存在于各项工作之中,涉及到多个领域、各个方面。从新形势下的社会矛盾来看,不仅包括传统的婚姻家庭、邻里关系等传统纠纷,还包括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劳动争议等新型矛盾。这些矛盾纠纷往往涉及法律、经济、心理等多个学科的知识。因此,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广博的知识,不仅要熟悉国家法律法规,了解党的方针政策,还要掌握一定的社会学、心理学、经济学等知识,以便更好地理解矛盾纠纷的本质,找到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此外,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人民调解员还需要掌握一定的计算机操作技能,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民调解员在工作中直接面对人民群众,其言行举止直接影响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公正公平、廉洁自律。在处理矛盾纠纷时,要坚持原则,不偏不倚,确保调解过程公开透明,结果公正合理。同时,要保持清正廉洁,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良好的职业道德不仅是个人修养的体现,也是赢得群众信任和支持的重要基础。只有具备了良好的职业道德,人民调解员才能在复杂的矛盾纠纷中保持清醒的头脑,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
二、四种能力:首先,沟通协调能力。人民调解工作本质上是一种沟通协调的过程,通过有效的沟通,帮助当事人达成共识,解决矛盾纠纷。因此,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能够倾听当事人的诉求,理解他们的心理状态,运用适当的语言技巧,缓解紧张情绪,引导双方理性对待问题,寻求共同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在沟通过程中,人民调解员还要善于观察,捕捉当事人的微妙变化,适时调整沟通策略,确保调解工作的顺利进行。
其次,法律运用能力。法律是人民调解工作的重要依据,人民调解员在处理矛盾纠纷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进行。这就要求人民调解员不仅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还要能够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条文,确保调解结果符合法律规定。在实际工作中,人民调解员常常会遇到一些复杂疑难案件,这就需要他们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能够灵活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同时,人民调解员还要不断学习新的法律法规,更新自己的法律知识库,以适应不断变化的社会需求。
再次,心理疏导能力。矛盾纠纷往往伴随着强烈的情绪反应,如愤怒、悲伤、焦虑等。这些情绪如果不加以妥善处理,可能会加剧矛盾,甚至引发更大的冲突。因此,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较强的心理疏导能力,能够运用心理学知识,帮助当事人调节情绪,缓解心理压力,重建积极的心态。在心理疏导过程中,人民调解员要尊重当事人的感受,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帮助他们认识到问题的本质,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心理疏导,不仅可以促进矛盾纠纷的解决,还可以提升当事人的心理健康水平,增强社会和谐度。
最后,创新能力。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挑战,传统的调解方式已经难以满足现实需求。因此,人民调解员必须具备创新意识,敢于尝试新的调解方法和技术,不断提高调解工作的效率和效果。例如,可以利用互联网平台开展在线调解,方便当事人参与;可以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提供技术支持,提高调解的专业性;可以通过举办调解技能培训,提升人民调解员的整体素质。创新不仅体现在技术手段上,更体现在思维方式上,人民调解员要善于从不同角度思考问题,寻找最优解决方案。
三、五种途径: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人民调解员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深刻领会其精神实质,指导实际工作。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及时掌握最新的政策法规,提高法律素养。此外,还要学习心理学、社会学等相关学科知识,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素质。
二是开展实践锻炼。理论学习固然重要,但实践锻炼同样不可或缺。人民调解员要在实际工作中不断积累经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可以通过参与重大矛盾纠纷的调解,锻炼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可以通过参与社区服务活动,增强与群众沟通交流的能力;可以通过参与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法律宣传的能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也是提高能力的有效途径。
三是加强队伍建设。人民调解队伍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关键力量。要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人民调解队伍中来。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员培训机制,定期组织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专业水平。要完善人民调解员激励机制,通过表彰奖励等方式,激发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要建立人民调解员退出机制,对于不胜任工作的人员要及时调整,保持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
四是推动制度创新。制度是做好人民调解工作的根本保障。要结合新形势新任务,不断完善人民调解制度,提高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与诉讼、仲裁等其他纠纷解决方式的有效衔接机制,形成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体系。要完善人民调解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综治考评体系,确保人民调解工作取得实效。要建立健全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为人民调解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支持。
五是强化科技支撑。科技进步为人民调解工作带来了新的机遇。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智能化水平。可以开发人民调解信息系统,实现调解案件的网上受理、网上调解、网上监督,提高工作效率。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对矛盾纠纷进行分类统计,预测发展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可以借助人工智能技术,辅助人民调解员进行案情分析,提高调解质量。科技的应用不仅可以提高人民调解工作的效率,还可以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之,人民调解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手段,人民调解员是这一工作的重要力量。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人民调解员要不断提升自身的素质和能力,努力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通过加强理论学习、开展实践锻炼、加强队伍建设、推动制度创新和强化科技支撑,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员的综合能力,为人民调解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