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中,本人通过参加室党组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采取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深入学习了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市县相关文件精神等。通过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使我对“牢记初心使命、永葆政治本色”为主题的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深刻的体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把纪教月活动和主题教育二者有机融合,珍惜机会,用好机会,把纪教月活动与做好政研工作相结合,既认真按照活动要求做好,同时认真做好本职工作,努力做到活动和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在整个活动过程中,进一步增强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增强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性,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
二、积极主动用心用情入脑入心
(一)积极主动认真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警示教育会议暨全室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切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二)积极主动到坚真纪念馆参观学习,观看典型案例,以案为鉴,全面继承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并从中汲取强大精神力量,以思想自觉引领行动自觉,以行动自觉深化思想自觉,做到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前行,深刻吸取身边人身边事的经验教训,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的预期目标。
(三)积极主动通过集体学习和自学两种方式结合,深入学习领会先贤忠义劲节、廉洁正派、刚正为官、勤政爱民、清白自守的精神品质。在学习过程中,不仅注重理论知识的学习,更加重视将这些精神品质融入日常工作中,不断提升个人的政治素养和道德修养,力求在实际工作中体现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
三、深化认识,提升站位
通过此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我对党的纪律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认识。纪律是党的生命线,是确保党组织坚强有力的重要保障。作为一名党员,必须时刻铭记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党性锻炼,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同时,我将以更高的标准要求自己,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严守纪律底线,坚决抵制各种不良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四、学以致用,推动工作
学习的目的在于应用。通过此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我深刻认识到,只有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实际行动,才能真正发挥学习的效果。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紧密结合岗位职责,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工作的动力。具体来说,我将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加强政策研究,提高服务决策的能力。围绕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提升工作执行力。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我将勇于担当,敢于负责,不折不扣地完成好每一项工作任务。三是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对于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诿,而是主动作为,积极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
五、树立良好形象,发挥表率作用
作为党员干部,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还要在群众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发挥表率作用。为此,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带头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生活中,都要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做遵纪守法的模范。二是带头践行党的宗旨,密切联系群众。坚持人民至上,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三是带头弘扬正气,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培养健康向上的工作态度和生活方式,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抵制歪风邪气,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
六、总结经验,持续改进
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但纪律教育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地抓下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巩固和拓展此次活动的成果,不断总结经验,查找不足,持续改进。一是建立长效机制,确保纪律教育常态化。将纪律教育纳入日常学习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学习,使广大党员干部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习惯。二是创新学习方式,提高学习效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如网络平台、移动终端等,丰富学习形式,增强学习的吸引力和实效性。三是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纪律执行到位。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党员干部遵守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确保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总之,通过此次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我不仅在理论上得到了提升,在实践中也得到了锻炼。我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推动单位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