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年来,呼吁和建设“法治消防”是我们不懈的追求,但中国传统的人情文化又不容回避,时至今日,我们国家仍然是法治社会与人情社会的矛盾体。而且法律不是万能的,法家在历史上也从未实现过大一统,只是诸子百家之一。依法办案人人皆知,但情与理与消防执法又有什么关系呢?
一、“情”在消防执法中的影响和地位。
情,泛指人类因外界事物所引起的喜、怒、哀、惧等心理状态。“天、地、人”三才,源自中国的远古哲学《易经》,《易·说卦》:“立天之道,曰阴曰阳;立地之道,曰柔曰刚;立人之道,曰仁曰义。”已经直接说明了“不仁不义不为人”的道理。“三才”是讲究先后顺序的,先有天再有地再有人,情理法三者同样有顺序,健康的法治社会,法为天,而人情社会,则是“人情大过天”,论中庸之道,无非是中国人所讲究的“情理之中”。我们虽然已经根据火灾隐患的严重程度、违法行为的主客观条件和影响等制定了自由裁量标准,但这个标准,仍然是因事因地因人而异,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年年都在推进,每年都要数次更新办案的程序要求,修改办公自动化系统,越是改得厉害,越发说明我们之前的执法不规范、不硬气,甚至可以说从来都没有规范过。你可以解释为我们在不断改进,但依然难以摆脱“从未完善”的逻辑质疑。从决策者的角度看,完全可以旗帜鲜明地反对办理人情案,但每个监督员在具体办案过程中,人情仍是不容回避且需认真考虑的问题。自由裁量标准只是执法者而非当事人所要考虑的,当事人通常出现问题首先会找关系,再评估自身执行条件,等到“上面人”表态后,整个案件才有继续办理的可能,才能得出结果。监督员与违法行为当事人,也会因人因事因地对案情产生不同的看法,产生赞同或对立的情绪及主观上的同情或厌恶。违法当事人的具体情况千差万别,考虑单位的实际条件去开展执法工作,仍然可以在“执法为民”的原则中找到依据,因此,“情”在办案中仍是一个较为重要的维度。
二、“理”在消防执法中的作用与体现。
“理”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据着极其重要的位置,它不仅是人们行为的准则,也是判断是非的标准。在消防执法中,“理”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律法规的合理性。消防法律法规的制定不仅要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还要考虑到社会的普遍接受度和实际操作的可行性。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不仅明确了各级政府、部门和个人在消防安全方面的职责,还规定了具体的处罚措施,确保了法规的权威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执法过程的公正性。在具体执法过程中,监督员应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办事,确保每一个案件都能得到公平、公正的处理。同时,也要注重人性化执法,对于一些特殊情况,如小微企业、困难家庭等,可以适当给予指导和帮助,体现执法的人文关怀。三是社会舆论的引导性。在信息高度发达的今天,社会舆论对执法的影响日益增大。因此,在处理重大案件时,除了依法依规外,还要注重与媒体的沟通,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避免因信息不对称引发不必要的误解和恐慌。
三、“法”在消防执法中的核心地位及其挑战。
“法”是消防执法的核心,是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的重要手段。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消防执法面临着诸多新的挑战。一方面,新技术、新材料的应用使得火灾风险更加复杂多变,传统的执法方式和手段已难以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例如,近年来,电动汽车、储能设施等新兴产业快速发展,其火灾特性与传统燃油车辆、普通建筑物存在显著差异,这对消防执法提出了更高的技术要求。另一方面,社会公众对消防安全的期望越来越高,对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在网络时代,任何一起执法不当都可能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影响政府形象和公信力。因此,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执法能力,显得尤为重要。此外,还需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确保执法行为合法合规,有效防范和纠正执法过程中的不作为、乱作为现象。
四、构建“情理法”融合的消防执法体系。
面对“情”、“理”、“法”在消防执法中的复杂关系,我们需要构建一个既符合法律规定,又能体现人文关怀,同时兼顾社会理性的执法体系。首先,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法治观念。通过广泛开展消防安全知识普及活动,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消防法律法规,认识到遵守消防法规的重要性,从而自觉参与到消防安全工作中来。其次,要优化执法流程,提高执法效率和服务水平。结合现代信息技术,推行“互联网+消防”模式,实现网上预约、在线咨询、远程监控等功能,方便群众办事,减少不必要的麻烦。再次,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自由裁量机制,确保执法既有力度也有温度。在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同时,充分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的执法方式,避免简单粗暴的执法行为,真正实现“执法为民”。最后,要加强执法监督,确保执法行为公开透明。通过设立举报投诉渠道,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执法监督等方式,增强执法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执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总结与展望。
总之,消防执法是一项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工作,需要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完善。既要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又要注重人文关怀,兼顾社会理性,努力构建“情理法”相融合的消防执法体系。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公共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责任担当,不断提升消防执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平安中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