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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托起农民美丽乡村梦——论城镇化进程中农民法律救助路径

  内容摘要: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必须正确认识城镇化与美丽乡村的关系,前者是手段,后者是最终目的,决不能把城镇化搞成向农村的新一轮掠夺。所以城镇化过程,必须严防五种拆迁征地过程中的损害农民利益的行为,以法律形式捍卫农民的权益,以有效路径对被损害农民进行法律救助,用法律托起农民美丽乡村梦。关键词:城镇化 美丽乡村 农民利益 法律救助

  中共十八大报告提出“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为新一轮新型城镇化建设送来了强劲的东风。但是一个国家城乡发展永远是一对矛盾,就像马克思说的“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可以概括为城乡之间的对立运动”。那么如何认识城镇化与美丽乡村之间的关系,如何让城乡真正一体化发展,如何让城镇化成为农民的福音,实现农民的美丽乡村梦,都需要从法律、制度上作出诠释和保证。

  一、正确认识城镇化与美丽乡村的关系

  城镇化是指农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第二、三产业不断向城镇聚集,从而使城镇数量增加、规模扩大的一种历史过程。它主要表现为随着一个国家或地区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调整,其农村人口居住地点向城镇的迁移和农村劳动力从事职业向城镇二、三产业的转移。城镇化的过程也是各个国家在实现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所经历社会变迁的一种反映。世界上通用的提法叫“城市化”,“城镇化”是中国学者创造的一个新词汇,很多学者主张使用“城镇化”一词。1991年,现任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的辜胜阻先生在《非农化与城镇化研究》中使用并拓展了“城镇化”的概念,在后来的研究中,他力推中国的城镇化概念,并获得一批颇有见解、影响较广的研究成果。中国采用“城镇化”的概念,我认为主要有两方面的考量,一是避免全国造城运动,二是着眼于我国中西部发展不平衡的实际。成不了城,成为镇也可以。美丽乡村是中共第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之一,旨在通过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保护农村生态环境等措施,使农村成为宜居宜业的美好家园。

  二、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的辩证关系

  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并非简单的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互为促进的过程。一方面,城镇化为美丽乡村提供了技术和资金支持,促进了农村基础设施的完善和公共服务水平的提升;另一方面,美丽乡村建设又为城镇化提供了良好的生态基础和社会环境,增强了城镇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因此,推进新型城镇化,不仅要注重城镇自身的建设和发展,更要关注农村地区的同步发展,确保城镇化进程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在这一过程中,应当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让农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分享更多发展成果。

  三、法律制度保障下的农民权益维护

  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是确保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关键。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这些法律文件为规范土地征收行为、保护农民土地权益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同时,各级政府也在积极探索和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比如建立健全土地征收补偿机制、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等,旨在通过制度创新,切实解决农民在城镇化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此外,还应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农民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引导他们依法表达诉求,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四、构建多元化法律救助体系

  尽管我国已初步建立起较为完善的农民权益保护法律体系,但在实际操作中仍存在不少困难和挑战。为此,有必要进一步构建多元化的法律救助体系,为受到侵害的农民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首先,可以设立专门的农村法律援助机构,配备专业律师团队,为农民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其次,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农村法律服务工作,发挥其贴近基层、了解民情的优势,帮助农民解决法律难题;再次,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线上服务平台,实现法律资源的优化配置,降低农民寻求法律帮助的成本和门槛;最后,加大对农村法律工作者的培训力度,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确保能够为农民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五、加强监督与考核,确保政策落实到位

  为了确保各项促进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的政策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必须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与考核机制。一方面,要加强对地方政府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确保他们在执行相关政策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不得侵害农民利益;另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农民满意度作为重要指标纳入考核范围,促使各级政府更加重视农民权益保护工作。此外,还应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及时曝光,督促相关部门整改,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与展望

  总之,在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正确的方向,正确处理好城镇化与美丽乡村建设的关系,既要推动城镇快速发展,又要注重农村地区的同步进步,实现城乡融合发展。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农民的美好生活梦想,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的基础。未来,我们应继续深化对城镇化规律的认识,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创新体制机制,努力探索出一条符合中国国情的新型城镇化道路,让每一个农民都能在城镇化进程中受益,共同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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