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纪检监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建议
问题:
(一)同级监督困难,监督存在缺位。一方面,纪委受双重领导,基层纪委在同级党委领导下开展工作,纪委书记又是同级党委的一个成员,一些乡镇纪委书记存在“怕得罪人”的思想,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致使基层纪委对同级党委监督存在困难,一定程度上,造成监督缺位。另一方面,纪检监察干部考核、选拔任用机制还不够完善,以致监督放不开手脚,监督责任难以到位。
(二)“三转”落实不到位,监督存在错位。近年来,区纪委监委严格执行“三转”要求,积极推进区乡及派驻机构纪检监察工作一体化管理,进一步聚焦执纪问责主责主业,但目前,在乡镇(街道)纪委委员大部分仍为兼职,在一些中心工作上,仍会安排纪检监察机关或者纪检监察干部从事部分职责外的工作,存在监督错位缺位现象。
(三)自身能力存在不足,监督水平有待加强。随着监察体制改革的不断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更加重视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工作力量薄弱。乡街纪(工)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少,多数为3-4人,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二是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不高,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不够过硬。三是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监督措施不到位,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
(四)监察手段有待丰富。在调查实践中,对于一些谈话人员经常不愿配合的问题,有的不愿接受谈话,有的公然作伪证、假证,对于这些不配合的人员,有效制约的手段太少或者没有,有时无法保证调查的工作推进。
对策建议:
(一)创新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规范乡街纪(工)委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切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纪律审查工作的领导。具体来说,可以通过建立和完善上下级纪委之间的沟通协调机制,确保上级纪委能够及时了解和指导基层纪委的工作,同时,通过定期培训和交流,提升基层纪委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此外,还可以探索建立跨区域联合监督机制,打破地域限制,增强监督的独立性和有效性。
(二)强化同级监督机制。针对同级监督存在的困难,可以采取以下措施:首先,建立健全同级监督的制度体系,明确同级监督的具体内容、程序和方法,确保监督有章可循。其次,加强同级监督的组织保障,通过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小组,负责对同级党委及其成员进行监督。再次,加大对同级监督的支持力度,为纪检监察干部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保障,消除他们的后顾之忧,鼓励他们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最后,加强对同级监督效果的评估和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三)深化“三转”改革,明确职能定位。为解决“三转”落实不到位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明确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具体措施包括:一是严格区分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部门的职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能够集中精力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主责主业。二是优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设置,合理配置资源,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他们能够胜任新的职责要求。四是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关与其他部门的协作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共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能力。为解决纪检监察干部能力不足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人才培养力度,通过举办培训班、专题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政策理论素养。二是优化队伍结构,引进一批具有法律、财务、审计等专业背景的人才,充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三是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通过绩效考核、评优评先等方式,激发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防止“灯下黑”现象的发生。
(五)丰富监察手段,提高调查效率。为解决监察手段不足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完善法律法规,为纪检监察机关提供更多的调查手段和工具,如技术侦查、网络取证等。二是加强与司法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的协作,形成调查合力,提高调查效率。三是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监督,提供有价值的线索。四是加强对调查人员的培训,提升他们的调查技巧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五是探索建立智能化、信息化的调查平台,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提高调查的精准度和效率。
(六)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为解决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各种困难和问题,还需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具体措施包括:一是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意义和成效,提高全社会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支持。二是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报道,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激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热情。三是加强对反面典型的曝光和警示教育,警示党员干部引以为戒,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四是加强对社会舆论的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事实真相,维护纪检监察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
(七)健全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为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需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具体措施包括:一是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将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细化分解,明确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二是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工作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和评价。三是建立健全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四是建立健全反馈机制,及时收集和整理各方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和优化纪检监察工作。
综上所述,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虽然复杂多样,但只要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就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取得新的更大成就。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举措,扎实推进纪检监察工作,为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