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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税务局推进税务系统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经验做法

  县税务局把发挥派出机构纪检员监督职能作为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采取“四有”措施,为纪检员赋能助力,不断提升监督水平,为贯通纪检专责监督“最后一公里”、确保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地见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首先,突出纪检员管理的规范化,抓实日常监督的支持协助,让纪检员工作“有底气”。一是压实党委主体责任,把选任纪检员作为推进改革的重要内容,通过严格规范的程序确认派出机构纪检员的身份。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明确派出机构纪检员是纪检部门发挥监督作用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召开党委会、专题推进会、制定监督管理制度和运行专项监督机制等措施,增强全体干部对纪检员开展监督工作的认同感和遵从度。三是加强工作统筹,对兼职纪检员在工作任务分配、活动安排等方面,充分考虑其日常监督工作任务量,适当调节工作时间或减少任务量,确保监督工作与日常工作“两不误”。四是加强对纪检员的正向激励,通过思想引导、岗位锻炼和实施必要的激励措施,调动其主观能动性,激发工作热情,使纪检员从“要我监督”转变为“我要监督”。

  其次,突出日常监督的可操作性,抓细监督工作范围的确定,让纪检员工作“有抓手”。一是确保监督事项的具体化,通过制定《纪检员监督事项清单》,对监督工作的项目名称、任务内容、完成标准和时限予以明确,增强监督工作的可操作性。二是推进监督日常化、经常化,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例如,通过使用纪检员监督事项传办单的方式,将最新下达的监督任务及时传递给监督员,确保对纪检员所监督事项的动态管理,提高监督与日常工作的融合度。三是加强对下达给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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