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全县各级河长和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地关于河湖长制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河湖长制各项工作,建立了河流全域保洁服务体系,全面完成年度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治及小微水体核查整治任务,持续改善水生态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我们也要看到,我县河湖长制工作还存在一定的短板不足,有的河长思想认识还有偏差,对河流治理管护的长期性认识不足,缺乏一抓到底、久久为功的决心;有的对河流综合治理研究不深,对发现的问题解决方法不够精准,不能满足新形势下河流治理需要;有的时至今日依然停留在“空对空”的案头作业,习惯于层层批转交办,没有按要求完成巡河任务,没有亲自较真碰硬、攻坚克难;有的乡镇责任还压得不够实,履职不够到位,研究工作的成效还不明显。特别是我们刚才学习了河湖长履职细则,各乡镇级河长是否能说清辖区内的情况和所负责的河流情况,能否真正称职,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各级河长、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自查自纠,以较真碰硬的态度,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下面,就如何推动全县河湖长制工作再上新台阶,我强调三点意见。
一、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政治自觉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大实践,是江河保护治理领域根本性、开创性的重大政策举措。我们必须把河长的责任担起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守护好一江碧水”的殷殷嘱托,站在坚决拥护“两个确立”的高度来把握,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推进江河治理常态化规范化,像保护森林资源一样保护好水资源,确保每条河流、每个水面都有人管、有人护。特别是各级河长,要当好“巡河、治河、管河、护河”第一责任人,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去管水治水,主动到一线发现问题、督查问题、解决问题,确保河湖长制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完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各级河长要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工作责任,建立健全河湖长制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乡镇和部门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履职不到位、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同时,要不断完善河湖长制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河湖长制工作会议,研究解决河湖管理保护中的重大问题,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共同推进河湖治理工作。要加大资金投入,确保河湖治理项目顺利实施,提升河湖治理能力和水平。此外,还要加强河湖长制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河湖长制的重要意义和工作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河湖保护的认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创新治理方式,提升治理效能,实现河湖治理现代化
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河湖治理面临着许多新挑战和新机遇,我们要勇于创新,积极探索符合本地实际的河湖治理模式。一是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河湖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河湖数据的实时监测和动态管理,提高河湖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二是要加强科技支撑,鼓励和支持科研机构和高校开展河湖治理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技术和装备,提高河湖治理的效率和效果。三是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多元化的河湖治理投入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河湖治理,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河湖治理新格局。四是要注重源头治理,坚持预防为主,加强污染源排查和管控,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排放,减轻河湖负担。五是要加强法治保障,依法依规严格执法,严厉打击各类涉河湖违法行为,维护河湖生态安全。
同志们,河湖治理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让我们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河湖长制的各项决策部署,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不断推动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取得新进展、实现新突破,为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