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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警民纠纷的成因、特点与对策探析

  警民关系作为一种客观的社会存在,不可避免地要出现一些矛盾和纠纷。武警部队由于担负任务的特殊性,与地方政府部门、群众的交流、接触相对较多,诱发警民纠纷的因素也不少。警民纠纷虽然发生在个别单位和个别人身上,属于人民内部矛盾,但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伤害部队与群众之间的感情,影响警政警民团结,严重时还会影响社会稳定,造成恶劣后果。因此,把握警民纠纷的特点和原因,认清警民纠纷的危害,采取积极预防措施,是减少乃至消除警民纠纷,确保警政警民团结和驻地安全稳定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当前警民纠纷的特点和原因分析

  警民纠纷,是指武警部队官兵或单位与人民群众之间因各种原因引起的纠葛和纷争。从起因特点看可以分为:

  (一)因利益冲突而引起的纠纷。有的骨干为了完成任务,未经许可,擅自拿用或侵占老百姓的物品,而引起纠纷;有的在日常训练、演习活动时不注意保护群众利益,可能因破坏道路、损坏庄稼等引起纠纷;还有的官兵参与地方活动较频,或与地方经理、小老板有联系,有时为了维护“哥们儿”的义气或利益而引起纠纷。

  (二)因言行不慎引起的纠纷。有的战士在与地方交往中,言语粗鲁、行为不当,不能以礼待人,引起纠纷,也有的战士在执勤时处勤不当、态度傲慢从而引起纠纷。

  (三)因酗酒失控引起的纠纷。有的战士不遵守部队的规章制度,外出下馆子酗酒以后,失去理智,或与群众挑衅闹事,或坐出租车与司机无理取闹,甚至不给车钱,从而引起纠纷。

  (四)车辆肇事等事故引起的纠纷。有的驾驶员出车时,发生事故,有与地方车辆相碰撞的,有碰伤地方人员的,出事以后,蛮横无礼,不通过组织和领导来解决问题,从而引起纠纷。

  (五)因军人家庭矛盾而引起纠纷。一些官兵的家庭因生产经营、土地、房产、林木、婚姻等问题与他人发生冲突,要求其回家处理。而在处理过程中,个别官兵以不适当方式介入其家庭与邻里矛盾,与有关人员发生纠纷,而演变为警民纠纷。

  (六)因法律意识淡薄引起的纠纷。部分官兵对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纪律条令的学习不够深入,导致在处理与地方群众的关系时缺乏法律依据,容易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如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因不了解相关法律法规,采取不当措施,损害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从而引发矛盾。

  二、警民纠纷的危害及影响

  警民纠纷的发生,不仅损害了武警部队的形象,也严重影响了部队与地方政府、群众的关系,进而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损害武警部队形象。武警部队作为国家的重要武装力量,其形象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一旦发生警民纠纷,尤其是在媒体高度发达的今天,负面信息很容易被放大传播,导致社会公众对武警部队产生误解和偏见,影响部队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二)影响警政警民团结。武警部队与地方政府、人民群众的关系是鱼水关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是完成各项任务的基础。警民纠纷的发生,会削弱这种关系,降低地方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武警部队的信任和支持,增加工作难度,影响任务的顺利完成。

  (三)影响社会稳定。警民纠纷往往涉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处理不当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甚至演化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威胁社会稳定。特别是在敏感时期和敏感地区,警民纠纷的负面影响更加突出,可能会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导火索。

  (四)影响部队战斗力。频繁的警民纠纷会分散部队的注意力,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影响正常的训练和执勤秩序,长此以往,必然会影响部队的整体战斗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警民关系建设的对策建议

  针对警民纠纷的特点和危害,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强警民关系建设,预防和减少警民纠纷的发生,促进警政警民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体建议如下:

  (一)强化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识。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法治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年度教育计划,定期组织官兵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和部队纪律条令,特别是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增强官兵的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使他们在执行任务和日常生活中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二)加强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尤其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同时,要加强道德教育,引导官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以实际行动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三)严格管理监督,规范行为举止。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加强对官兵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对外出、饮酒、驾车等易引发纠纷的行为进行严格管控,防止因个人行为不当引发警民纠纷。对于违反纪律规定的人员,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确保部队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四)完善沟通机制,增进互信合作。要建立健全与地方政府、人民群众的沟通协调机制,及时了解和掌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群众的需求,主动提供服务和支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同时,要畅通民意表达渠道,认真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关切,化解矛盾,增进理解和信任。

  (五)开展共建活动,促进和谐共处。要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如共建文明社区、共建绿色家园、共建平安社会等,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形式,增进军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要积极参与地方公益活动,如扶贫帮困、抢险救灾、义务劳动等,展现武警部队的良好形象,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归属感。

  (六)强化心理疏导,缓解矛盾冲突。要关注官兵的心理健康,建立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定期开展心理测评和咨询,及时发现和解决官兵的思想困惑和心理问题,预防因心理因素引发的警民纠纷。同时,要加强对涉警民纠纷官兵的心理干预和辅导,帮助他们正确认识和处理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化。

  总之,加强警民关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体官兵共同努力,不断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武警部队将继续发扬优良传统,勇于担当作为,努力构建更加和谐的警政警民关系,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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