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改制转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已势在必行,并已渐成燎原之势,大批企业告别过去单一的所有制形式,改为新的混合所有制或私有民营企业,一些城市企业改制面甚至达到90%以上。在此形势下,探讨企业改制过程中如何有效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改制企业制度的正常建立和健康发展,意义尤为重要。近年来,企业的改革工作取得了突破性的进展,一些重点企业的改制工作已基本完成,一大批国有、集体企业通过破产、整体出让、资产重组等形式获得了新生,随着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国有集体企业从竞争性领域退出。取而代之的是一大批民营企业以及民营经济占主导的股份制企业,亦即是非公有制企业占据了很大的比重。而与此同时,由于改制企业职工的身份置换,企业的用工制度也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职工从原来的“主人”变成了受雇于企业的劳动者,原来高度同质性的职工队伍也逐步分化为若干个不同利益的群体,因此也就出现了当前经常提及的一个沉重话题——“维权”,维权亦即是维护包括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内的企业一线职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应该看到,改革开放以来,职工的利益从总体上来说得到了较好的体现,但同时,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在一些企业仍然存在,所以在这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要维护职工合法权益还面临着很多困难。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一些方面:1、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少数规模较大的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较为健全外,绝大部分企业对于基层工会的组建工作抱不合作态度。另外已成立工会的企业中有部分企业工会也形同虚设。2、当一些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职工与企业发生劳资纠纷时,一些部门在保护经营者权益的同时,往往忽视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导致职工投诉的现象时有发生。3、部分企业经营者,素质不高,造成对职工合法权益的侵害。如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劳动合同中设立霸王条款,克扣或无故拖欠职工工资,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首先,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和职工的法律意识。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使企业和职工了解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增强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企业经营者的法制教育,使其明确自身在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责任和义务,自觉遵守国家的劳动法律法规,杜绝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
其次,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查处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行为。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对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于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企业,要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要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机制,鼓励和支持职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提供必要的保护和支持,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再次,完善企业内部管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要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企业管理的权利。通过建立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监事制度等方式,让职工参与到企业的重大决策中来,增强职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同时,企业要完善薪酬福利制度,合理确定职工的工资待遇,建立健全职工的职业发展通道,为职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此外,企业还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营造一个安全、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
最后,充分发挥工会的作用,构建多方协同的维权体系。工会作为职工利益的代表者,要积极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要加强对基层工会的建设,扩大工会组织的覆盖面,确保广大职工能够加入到工会组织中来。同时,工会要建立健全维权服务机制,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心理疏导、就业指导等多方面的服务,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此外,工会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合作,形成合力,共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总之,在推进企业改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改革方向,确保改革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职工。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保护的良性互动,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心,勇于担当,不断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努力开创职工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