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意识;必须保持战略定力,讲究工作策略;必须提升化解能力,提高化解实效;必须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防控体系;必须强化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具体要在以下“四个字”上下功夫。一是在“预”字上下功夫。古人云“预则立、不预则废”。习近平总书记在“1·21”讲话中引用了“备豫不虞,为国常道”的典故,告诫全党要未雨绸缪,增强忧患意识,防范风险挑战。我们一定要准确把握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一以贯之的忧患意识,始终坚持底线思维的原则理念,未雨绸缪,提高“三预”能力。特别要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放在首位,深化反恐怖反渗透反分裂斗争,努力下好先手棋,坚决打好主动战。常态化开展影响社会稳定矛盾问题全面排查化解行动,确保矛盾问题不激化、不上行、确保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在“化”字上下功夫。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用“最多跑一次”改革理念,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做深做透“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篇文章。保持战略定力,提高化解能力。进一步把准“底线是什么”,抓主要矛盾、聚焦重大风险,最大限度降低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少风险造成的损失,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进一步搞清楚“忧患在哪里”,进一步弄明白“风险怎么化”,建立问题清单、落实清单和责任清单“三张清单”,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平安建设的要求看,要突出破解特定利益群体稳定难的问题,破解重点行业安全监管难的问题,破解重点领域矛盾化解难的问题。特别是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中之重是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对涉众型经济案件受损群体,坚持把防范打击犯罪同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做好控赃控人、资产返还、教育疏导等工作。高度重视网上稳定,让网络天空进一步清朗起来。
三是在“治”字上下功夫。治理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我们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首先,要强化法治保障,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进行。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方权利义务,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其次,要加强科技支撑,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高风险预警和应对能力。再次,要注重社会协同,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风险防范机制。最后,要抓好源头治理,从制度设计、政策制定等方面入手,从根本上消除风险隐患,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四是在“实”字上下功夫。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关键在于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建立健全相应的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根。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同时,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使他们深刻认识到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重要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此外,还要注重实效,避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每一项工作都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具体来说,就是要建立健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风险点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有效控制事态发展;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奖优罚劣,激励先进。
总之,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始终保持高度的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各项决策部署,不断提升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我国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践行对党的忠诚、对人民的负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