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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三小”场所消防安全整治监管的思考

  三小”场所兴起是城镇繁华的一个重要因素,沿街建筑其首层或下面若干层绝大部分为商业用房,这些沿街店面房或单独建造或附设在其他建筑内,经营户大多为个体工商户,有的个体户一家老小吃住在场所内,常年以店为家。尤其是各种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数量快速增长,这些场所既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同时也给城市消防安全带来了新的问题。在城区小店面、小宾馆、小饭店、小作坊等小场所,既为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了便利,同时也给城市消防安全带来了新的问题。因此,一些沿街小场所的消防安全不容忽视,因为一旦发生火灾,往往会造成一定的财产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对社会和谐稳定发展造成重大影响。如何规范整治管理此类“三小场所”,使其在安全的环境下为本地经济做出贡献,是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

  一、“三小场所”场所基本情况

  (一)“三小场所”的特点

  1、分布广,不集中,户数多。由于“三小场所”多为个体工商户经营,且经营规模较小,因此这些场所往往分散于城市的各个角落,不易集中管理。同时,由于其投资门槛较低,吸引了大量的个体经营者加入,导致户数众多,增加了管理难度。

  2、家庭式小作坊居多,更改配套生产频繁,造成流动性大。许多“三小场所”由家庭成员共同经营,这种经营模式虽然灵活性高,但也容易导致生产设施和环境频繁变动,增加了安全隐患。此外,由于市场竞争激烈,经营者为了降低成本,往往会选择在不同的地点频繁搬迁,进一步加大了监管难度。

  3、管理杂乱,没有体系的管理模式,装修大多采用木板等易燃可燃材料、耐火等级低下火灾危险性高。由于缺乏统一的行业标准和管理规范,许多“三小场所”在装修时往往选择成本低廉但防火性能较差的材料,如木板、泡沫塑料等,这不仅降低了建筑物的整体耐火等级,也大大增加了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加之经营者普遍缺乏消防安全知识,对潜在的安全隐患认识不足,使得这些场所成为火灾事故的高发区。

  4、多数生产员工为外来农村务工人员,文化水平低,火灾预防意识淡薄,警惕性差。由于“三小场所”多位于城乡结合部或城市边缘地带,吸引了大量来自农村的务工人员前来就业。这些员工普遍文化程度不高,缺乏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对火灾的危害性和预防措施了解不多,往往存在侥幸心理,忽视日常的安全防范,增加了火灾发生的风险。

  (二)“三小场所”的现状

  这类场所都由单元式住宅、沿街门面经过分隔作为经营场所,多为私人自建房,一般占地面积50至1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一般为300至1000平方米,也有多户共同建设,业主多为下岗职工、失地农民,基本用作小商店、小饭店、小宾馆、美容美发或小作坊等,主要是家庭成员经营,吃、住和经营全部在一起的“三合一”场所。这种经营模式虽然节省了成本,但也埋下了严重的安全隐患。首先,由于建筑物原本设计并非用于商业用途,其结构和布局往往不符合消防安全的要求,比如缺少必要的消防通道、疏散出口等;其次,经营者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往往会将有限的空间尽可能多地用于经营,导致居住区域与营业区域混杂,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最后,由于经营者普遍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对日常的防火措施重视不够,往往存在私拉电线、违规使用电器等行为,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概率。

  二、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三小”场所普遍住宅商用,商居合一,甚至任意改变使用功能和建筑结构,“三合一”现象严重,留下许多先天性隐患。建筑物耐火等级低,住宿部分与仓库、生产车间等生产区域未进行有效隔离,导致火灾发生时火势迅速蔓延,增加了救援难度。此外,由于“三小场所”多为私人产权,经营者往往不愿意投入资金进行必要的改造升级,导致建筑物的消防安全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形成了诸多难以根治的隐患。

  (二)消防设施配备不足,维护保养不到位。许多“三小场所”在建设初期并未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即使有部分场所安装了消防设备,但由于缺乏专业的维护保养,导致设备老化、损坏严重,无法在关键时刻发挥作用。同时,经营者普遍缺乏消防设备的使用知识,面对火灾时往往束手无策,延误了最佳救援时机。

  (三)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教育培训缺失。由于“三小场所”的从业人员多为外来务工人员,文化水平较低,缺乏系统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火灾的危害性认识不足,普遍存在侥幸心理,忽视日常的防火措施。此外,由于经营者自身也缺乏消防安全意识,往往不会主动组织员工参加相关的培训活动,导致整个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低下。

  (四)监管力度不足,执法手段单一。目前,对于“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主要依赖于消防部门的定期检查和突击抽查,但由于这些场所数量众多、分布广泛,单靠传统的监管方式难以实现全面覆盖。同时,现有的法律法规对于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处罚力度不够,难以起到有效的震慑作用,导致一些经营者抱有侥幸心理,不愿配合整改,增加了安全隐患。

  三、对策与建议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切实加强“三小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出以下几点对策与建议:

  (一)加强政策引导,提高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各级政府应加大对“三小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支持力度,通过制定优惠政策、提供技术支持等方式,鼓励经营者积极改善场所的消防安全条件。同时,应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增强经营者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消防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法规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建议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专门针对“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明确各类场所的消防安全标准和技术要求,为基层执法提供依据。同时,应建立跨部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场所,要依法依规严肃查处,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大投入力度,提升消防设施建设水平。政府应增加对“三小场所”消防设施建设的资金投入,支持经营者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对于经济困难的经营者,可以考虑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或贷款贴息,帮助其解决资金难题。此外,还应加强对消防设施使用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正确使用消防器材。

  (四)创新监管模式,提高工作效率。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应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科技手段,构建智能化的消防安全监管平台,实现对“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状况的实时监测和预警。同时,可通过手机APP、微信小程序等方式,方便经营者随时查询消防安全信息、提交整改申请,提高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便捷性。此外,还应建立健全信用评价体系,将消防安全记录纳入企业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提高违法成本。

  总之,加强“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形成合力。只有这样,才能有效消除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坚信,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克服困难,实现“三小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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