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以后我国中小企业蓬勃发展,但中小企业的规模扩张普遍伴随着资金紧张的局面,并且受到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的直接影响。所以,仅靠初创时期原始积累、民间借贷以及集资入股等方式的资本投入是无法满足其发展需求的,必须拓展融资渠道,依靠直接、间接融资方式来解决——中国的中小企业融资难有其特殊性。目前,我国融资体制正在改革之中,而制度的转换又具有一定的时滞性。这就不可避免地造成中小企业的发展与融资体制创新之间的不对称。我们认为,正是这一“错位”,成为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根本原因。在各项政策措施的激发下,各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贷款和金融服务总体上有所改进,但是长期困扰中小企业发展的融资难仍然没有得到实质性解决。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着规模小、经营风险大、资信能力低、财务制度不健全、可抵押物品少、难以找到合适的保证人等问题,造成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比较高;间接融资体系的制度缺陷,导致效率低下;从金融体制看,与中小企业相匹配的我国中小银行不仅数量严重不足,而且面临进一步发展的诸多障碍;资本市场缺乏层次;民间资本难以进入银行体系;目前,我国法制环境尚不健全,信用化程度比较低,融资过程中的道德风险相当大;内部融资比例高,难以满足持续融资需求。因而,建立、健全法律和政策体系,运用市场手段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建立多层次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律体系。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大国,政府有必要提供一定的法律服务,保证市场竞争中的弱势群体获得公平的发展机会。借鉴美国《社区再投资法》的经验,应以法规形式对银行及农村信用社提出要求,将其在当地所吸收资金的一部分用于当地融资,并以此作为考核金融机构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必要性的一个重要依据。建立多层次的银行融资体系。中小银行应向贷款业务相对专业化的方向发展。由于中小银行受到其资产规模小的限制,不可能从事“金融超市”式的综合服务,而应该专注于某一特定领域或行业,如农业、科技、环保等,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加精准的服务和支持。
为进一步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政府应当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通过设立专项基金、提供税收优惠等方式,降低中小企业融资成本。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中小企业信用评级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从而增强金融机构对中小企业的信任度,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融资障碍。此外,政府可以考虑出台相关政策,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票等直接融资方式筹集资金,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在完善金融体系方面,除了加强中小银行建设外,还应大力发展非银行金融机构,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担保公司等,这些机构能够更好地适应中小企业多样化的融资需求,提供更为灵活便捷的金融服务。同时,应积极推动资本市场改革,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为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类型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融资途径。例如,可以通过设立创业板、新三板等板块,为成长型中小企业提供上市融资的机会;通过发展私募股权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为初创期中小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在推动金融创新的同时,也应注重防范金融风险,确保金融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为此,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金融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风险防控机制,防止因盲目追求利润而导致的风险累积。同时,应加强对中小企业的金融教育和培训,提高其财务管理能力和风险意识,帮助其合理规划资金使用,避免过度负债带来的风险。此外,还应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破产保护制度,为陷入困境的中小企业提供合法合理的退出机制,保障债权人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
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政府应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简化行政审批程序,降低企业运营成本,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保护企业和企业家的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应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鼓励中小企业进行技术研发和产品创新,提升核心竞争力,增强市场适应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政府还可以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创新创业大赛、论坛等活动,搭建交流合作平台,促进中小企业之间的资源共享和技术交流,形成良好的产业生态。
总之,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多措并举,综合施策。只有这样,才能真正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在此过程中,我们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通过不断完善政策法律体系,构建多层次银行融资体系,发展多元化资本市场,强化信用体系建设,加强金融创新与风险管理,优化营商环境,支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我们有信心有能力克服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