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完成各项任务的重要保证,也是人民群众的深切期盼。做好反腐倡廉工作,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反腐倡廉的实践反复证明,建章立制仅仅是制度建设的一半,更为重要的是保证制度得到严格执行。制定反腐倡廉制度不是目的,目的是通过贯彻落实制度,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现在的问题是,制度制定有人抓,就制度执行情况看,不少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一些制度还是只写在纸上,贴在墙上,就是落实不到行动上。制度的生命力取决于制度的执行力,健全制度很重要,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更为重要。
一、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力度。制度创新是制度建设的灵魂和关键,是制度建设的永恒主题和不竭动力。制度科学、管用,是树立制度权威,提高制度执行力的前提。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全面贯彻落实抓住反腐倡廉建设亟待解决的问题,坚持用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和发展的办法,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把制度创新寓于各项改革开放措施之中,不断取得新突破,不断铲除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
(一)坚持制度创新,是标本兼治、从源头上反腐治本的重要途径。通过深化改革,不断发现制度漏洞和薄弱环节,大胆革除与形势发展不适应的内容,如果制度存在缺陷不及时修补,就可能为破坏制度的人提供机会。大量事实证明,腐败现象难以有效扼制,除了主观方面问题外,根本原因在于反腐败的制度还不够严密。为此,对有缺陷或漏洞可钻的制度要及时清理、修订、完善。
(二)反腐败从本质上说就是不断完善制度、不断进行制度创新的过程。深入研究改革开放条件下反腐倡廉建设特点和规律,不断总结成功经验,及时将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成果转化为制度成果,加快构建符合时代要求、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效防止腐败的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反腐败工作思路、工作方法,确保制度设计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实际需要,更加具有操作性和针对性。
二、强化制度执行力建设。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制度得不到有效执行,也是一纸空文。当前,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制度执行上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必须下大力气解决制度执行中的“最后一公里”问题,确保各项制度真正落地生根、发挥作用。
(一)建立健全制度执行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同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作用,加大对违反制度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责任,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效应。此外,还要注重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鼓励和支持新闻媒体、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制度的良好氛围。
(二)提升领导干部带头执行制度的意识和能力。领导干部是制度执行的关键,其示范作用至关重要。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制度,严格按制度办事,不搞特权、不搞例外。要通过教育培训等方式,不断提高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履职的能力和水平,使其成为制度执行的表率。同时,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执行制度情况的考核评价机制,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增强制度意识,提高制度执行力。
三、深化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思想防线。反腐倡廉不仅需要制度保障,更需要思想引领。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从思想深处筑牢拒腐防变的堤坝。
(一)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要通过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注重用先进典型激励人,用反面教材警示人,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远离腐败。
(二)推进廉洁文化建设。要将廉洁文化融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通过文艺创作、媒体宣传等形式,广泛传播廉洁理念,弘扬清风正气。要在机关、学校、企业等单位深入开展廉洁文化创建活动,营造浓厚的廉洁氛围,使廉洁成为一种社会风尚。同时,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倡导廉洁修身、廉洁齐家,让廉洁之风吹进千家万户。
四、加强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建设。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腐败。要按照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推进权力清单制度。要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全面梳理各类权力事项,编制权力清单,明确权力边界,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做到权力公开透明。同时,要建立健全权力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实际情况,及时调整权力清单内容,确保权力清单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二)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要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要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等各类监督力量的整合,形成监督合力。要积极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五、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保持高压态势。惩治腐败是反腐倡廉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才能有效震慑腐败分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无论涉及什么人,不论职位高低,只要触犯党纪国法,都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要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纪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净化政治生态。
(二)深化国际合作,追逃追赃。要积极应对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挑战,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积极参与国际反腐败规则制定,推动建立全球反腐败治理机制。要加大境外追逃追赃力度,切断腐败分子的后路,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同时,要注重预防和打击跨国腐败犯罪,保护我国企业和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国家利益。
总之,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全党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以制度建设为抓手,以制度执行为保障,以思想教育为引领,以权力监督为支撑,以惩治腐败为手段,不断开创反腐倡廉工作新局面,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