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扣“三个突出” 激发法院工作新动能
一、突出政治忠诚,推动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
大力加强新时代人民法院党的建设,是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绝对领导的必然要求。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始终将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坚定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定期组织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专题研讨。扎实开展党内主题教育和政法系统专项活动,经常性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性教育和以案释法警示教育,提升党性修养、筑牢政治忠诚。
二是建强基层组织。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X个党支部书记全部由庭室负责人担任,按照审判团队、行政职能、辅助功能等划分XX个党小组,党小组组长全部由部门正副职担任,真正将党的组织拓展到审判执行基本单元。严格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坚持每周一“升国旗、唱国歌、颂党章、读宪法”,编印“一指南三手册”,制定《机关党委委员联系支部制度》,机关党委委员每月到联系党支部督导检查,指导支部党建工作。三是推动文化浸润。建成司法制度对比展览室,配备X名讲解员,接待各类参观团队XX余批次、XX余人次;打造法治、廉政、民族团结等文化走廊X条,拍摄宣传片X部、以案释法短视频X条,做到以文化人、提振正气。
二、突出好干部标准,锻造过硬法院干部队伍
人民法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实现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高素质干部队伍是关键。一是坚持鲜明用人导向。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好干部标准,树立重实干、重实绩、重担当的选人用人导向,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选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干部服气。建立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注重在重大任务、重大斗争中考察识别干部,通过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考核等方式,全面了解干部德才表现,为选准用好干部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加强教育培训。围绕提升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能力,精心设计培训课程,创新培训方式,通过集中培训、在线学习、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实施“青年法官成长计划”,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艰苦岗位锻炼,提升他们的实践经验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干部监督机制,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及时掌握干部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党纪政纪处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突出司法为民,提升审判执行质效
人民法院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一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健全审判权力运行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专业法官会议制度,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推进智慧法院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二是优化诉讼服务。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推广网上立案、跨域立案、自助立案等便民措施,简化诉讼程序,缩短办案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三是强化执行工作。建立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加强与公安、检察、工商、银行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合力,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加大执行公开力度,通过网络直播、新闻发布等方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执行公信力。
四、突出创新驱动,激发法院工作活力
创新是发展的第一动力,人民法院要不断深化改革,勇于探索创新,激发工作活力,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推进审判管理创新。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定期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建立案件流程管理系统,实现案件从立案、审理到结案的全流程信息化管理,提升审判管理的精细化水平。二是加强司法研究。鼓励和支持法官开展司法调研,围绕审判实践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形成高质量的研究成果,为审判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三是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加快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法院信息化应用水平,推动庭审直播、电子卷宗、智能辅助办案等技术的应用,提高审判效率,提升司法透明度。四是强化队伍建设。加强对法官的业务培训,提升法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完善法官职业保障制度,关心法官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激发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五、突出廉洁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司法环境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审判机关,必须始终保持清正廉洁,树立良好的司法形象。一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明确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加强纪律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肃查处违反纪律作风的行为,保持队伍的纯洁性。三是深化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剖析、警示教育大会等形式,教育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四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五是加强外部监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提升司法公信力。
六、突出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人民法院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社会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一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律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公民的法治意识。二是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建立健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调解等组织的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三是服务经济发展大局。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依法审理涉及经济发展的各类案件,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四是维护社会稳定。依法严惩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为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总之,人民法院要紧紧抓住“三个突出”,即突出政治忠诚、突出好干部标准、突出司法为民,不断激发法院工作的新动能,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