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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市民政局领导在全市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会上的典型发言

  创新“三三一三”工作法全力推动民政专项资金执行落实

  民政专项资金是重要的民生保障资金,直接关系民政服务质量和民政服务对象切身利益。近年来,市民政局以推动民政资金提质增效为目标,创新“三三一三”工作举措,加快民政资金执行落实,推动民生政策精准落实,民政服务对象基本生活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助推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今年以来,在各级财政压力不减的情况下,全市各级民政资金实现持续有序支出,全市累计拨付支出202X年度民政专项资金XX万元,资金执行率达到X%,切实保障全市民政民生项目落地落实。

  一、创建“三个到位”责任体系,织牢组织保障“责任网”

  一是领导重视到位。树牢资金管理和业务管理“一盘棋”思想,市民政局成立民政资金预算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负总责,将资金管理使用责任层层分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通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资金管理中的重大问题,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合理、执行有力。同时,建立领导包片负责制,每位局领导负责联系一个或几个县市区,深入基层调研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确保资金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是制度保障到位。着力强化制度刚性约束,构建了体系健全、内容规范、责任清晰、要求明确的“1+N”制度保障体系,“1”即《加强全市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的意见》,“N”即《市级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等XX余项配套文件,为民政干部干事担当筑牢了“防火墙”。这些制度不仅明确了资金使用的范围、程序和标准,还对违规行为设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有效防止了资金被挪用、滥用的情况发生,确保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三是目标考核到位。将资金管理使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检查,纳入年度工作考评重要内容,将业务科室资金管理履责情况、县市区资金执行落实和规范使用情况与年度考核、下年度预算编制安排挂钩,夯实各级、各方资金管理主体责任。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指标体系,将资金使用效益作为评价的重要依据,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甚至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从而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了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创优“三个环节”目标管理,用好绩效评价“指挥棒”

  一是预算编制环节。坚持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和本地区实际需求,编制年度民政专项资金预算。在编制过程中,充分听取各业务科室和县市区的意见建议,确保预算的科学性和可行性。同时,加强对预算编制的审核把关,确保每一笔资金都有明确的用途和具体的项目,避免出现“拍脑袋”决策的现象。此外,还建立了预算调整机制,对于因政策变化、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的资金需求变动,可以及时调整预算,确保资金使用的灵活性和有效性。

  二是资金拨付环节。严格按照预算批复和项目实施进度,及时足额拨付资金,确保资金能够按时到位。在资金拨付过程中,实行“先审后拨”的原则,由财务部门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严格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同时,建立了资金拨付跟踪问效机制,通过定期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三是绩效评价环节。建立健全民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体系,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估。通过设置科学合理的绩效指标,从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多个维度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评价,确保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对绩效好的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绩效差的项目进行调整或取消,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创新“三项机制”监管模式,构筑风险防控“防护墙”

  一是内部审计机制。建立和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内部监督。通过定期开展内部审计,及时发现和纠正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防止资金被挪用、滥用。同时,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纳入年度考核,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外部监督机制。积极引入第三方机构参与民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独立审计,提高监督的专业化水平。同时,通过媒体、网络等多种渠道公开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增强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三是风险预警机制。建立民政专项资金风险预警系统,通过数据分析、模型预测等方式,对资金使用过程中的潜在风险进行识别和评估,提前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风险的发生。同时,建立风险应对预案,一旦发生风险事件,能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完整。

  四、深化“三项改革”提升效能,打造高效服务“新引擎”

  一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化民政专项资金审批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通过优化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等措施,使资金能够更快地到达使用单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防止出现“一放就乱”的现象。

  二是信息化建设改革。加快推进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实现资金管理的数字化、智能化。通过建立统一的资金管理平台,实现资金申请、审批、拨付、使用、评价等全过程的线上管理,提高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便捷性。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资金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和效益性。

  三是绩效管理改革。深化绩效管理改革,将绩效理念贯穿于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的全过程。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管理体系,明确绩效目标,细化绩效指标,强化绩效评价,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编制和资金分配的重要参考依据,形成激励约束机制,促进资金使用单位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综上所述,市民政局通过创新“三三一三”工作法,从责任体系、目标管理、监管模式、效能提升四个方面入手,全面加强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安全高效,为推动全市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保障。未来,市民政局将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探索创新,完善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水平,努力开创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新局面,为全市民政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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