楫争先敢担责 勇毅笃行谱新篇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每半年专题研究一次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要求,总结近一阶段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分析短板和不足,部署重点任务,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引领保障作用,为XX税收现代化建设持续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根据党委会研究的意见,我强调以下几点:
回望过去,我们在肯定成绩、总结经验的同时,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相比,与新时代税收事业的发展需求相比,与市局党委的殷切希望相比,我们的工作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全面从严治党压力传导还不够到位。局党委坚决扛起主体责任,坚持不懈抓好机关政治生态建设,但还存在政治建设压力传导不严不实、层层衰减递减的现象,压力传导方式较为单一。支部组织生活还不够深刻,思想交流还不够充分,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展得还不够理想,多说无益、只点毛皮的问题还较为突出。
(二)“两个责任”落实还不够到位。个别中层干部履行“一岗双责”意识不强,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风险防控方面,还存在打擦边球、整改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再就是个别支部书记当“甩手掌柜”,对待支部工作,只被动过问不主动研究,交给指定同志了事,从表面看各种记录一应俱全,但实际开展不实、质量不高、效果不佳。
(三)党的建设与业务融合还不够到位。党的建设与业务“两张皮”的问题仍然没有彻底破解,党的建设统领作用在具体工作落实中体现不明显,硬性要求多,创新做法少,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够。有的单位找不准党的建设工作与税收工作的结合点、突破口。有的单位就业务抓业务,没能同步落实党的建设措施、体现党的建设统领成效。有的单位不注重党建引领,导致党建工作缺乏实效性和针对性。
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必须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更加坚定的决心和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政治建设,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到位。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确保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传递。要通过定期开展专题学习、警示教育等方式,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和规矩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是要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继续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要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严肃追责问责,形成强大震慑。要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让广大党员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实际工作中去。
三是要进一步加强纪律建设,确保廉洁自律成为自觉行动。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格执行党纪国法,强化纪律刚性约束。要加强对关键岗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堵塞制度漏洞。要常态化开展纪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四是要进一步推进组织建设,确保基层党组织战斗力全面提升。要加强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组织体系,优化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扩大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要选优配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加强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要深入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活动,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五是要进一步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确保党的建设引领作用充分发挥。要树立“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理念,找准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的结合点,实现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同频共振、互促共进。要加强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的统筹谋划,将党建工作融入税收业务全过程,确保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目标一致、措施协同、效果叠加。要探索建立党建工作与税收业务考核评价机制,将党建工作成效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确保政治方向始终正确。要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及时发现和处置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错误思想言论传播扩散。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好税务故事,展示税务形象。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和管理,净化网络空间。
七是要进一步强化法治思维,确保依法治税全面落实。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维护纳税人缴费人的合法权益。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全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要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同志们,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奋发有为,以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和更加优异的工作成绩,为推动XX税收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