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依法治国、依宪治国发表重要讲话,强调“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为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履职提供了根本遵循。修改宪法、制定《监察法》,是中国特色监督制度的创制之举,必将有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认真学习了宪法、尊崇宪法,按照党章、宪法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全面实施监督,严格执纪监察,是做好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必然要求。下面,结合《监察法》实施以来派驻检察机关纪检监察干警的风险挑战与使命担当,我谈一下自己的体会。
一、面临的瓶颈与障碍。简而言之,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任务更加繁重。由于监督对象和范围扩大,监督战线“点多面宽”,事项增多,工作量随之明显增加,工作节奏相应地加快。从严治党与从严治检,首先表现在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的责任和使命更加艰巨。《监察法》的修订,无疑使原本捉襟见肘的人员配置更加紧张,很多同志感觉到精力不够用,加班加点成为常态。这不仅考验着纪检监察干部的身体健康,也对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这一现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当积极寻求解决方案,如通过内部挖潜、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等方式,缓解人手不足的问题。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争取更多的支持和帮助,共同应对监督任务的挑战。
二是能力存在短板。相较于原来的以执纪监督为主,现在需要纪法贯通,恰当平衡监督执纪调查与监督调查处置之间的关系。恰恰是在这一点上,为数不少的同志存在“本领恐慌”现象,一些同志对相关法律法规了解运用不够娴熟,还有一些同志对《中国共产党章程》《条例》《准则》等党的十九大以来新颁党内法纪法规的学习不甚透彻,存在“吃老本”现象。由于“先天不足”,很多同志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深,把握不准,对纪检监察重点领域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拿不定主意,抓不住规律,提不出对策,缺乏独立办案、办好案的能力。走进新时代,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迫切需要“纪法”两栖复合型人才更为紧缺。为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授课、组织实地考察学习等多种形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同时,鼓励和支持纪检监察干部参加各类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培训,不断更新知识结构,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是“派”“驻”关系模糊。从派的角度说,对派出纪委负责,着力体现“派”的权威;从驻的角度讲,对驻在部门负责,体现“驻”的优势。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派”“驻”关系有时显得不够清晰,导致工作开展中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一方面,派出纪委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指导不够具体,监督不到位,影响了派驻纪检监察组作用的发挥;另一方面,部分驻在部门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支持力度不够,配合度不高,甚至存在抵触情绪,影响了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此,需要进一步明确“派”“驻”关系,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确保派出纪委和驻在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派出纪委应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支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驻在部门应积极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和工作保障,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四是制度建设滞后。随着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原有的制度体系已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制度建设滞后的问题日益凸显。一方面,现有的制度体系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如何履行好监督职责、规范权力运行等方面的规定还不够完善,缺乏可操作性强的具体措施;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和部门在执行现有制度时存在打折扣、搞变通的现象,影响了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因此,必须加快推进纪检监察制度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规定的行为,维护制度的刚性约束力。
五是社会认知度不高。虽然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仍存在一定的偏差。一些群众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只是查办案件的机构,忽视了其在预防腐败、促进政风行风转变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一些党员干部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存在抵触心理,担心被监督会影响个人的发展和利益。针对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广泛宣传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能定位、工作成效以及取得的经验做法,提高社会各界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认知度和支持度。同时,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澄清误解,树立纪检监察机关的良好形象。
二、新时代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与担当。面对上述挑战,新时代派驻纪检监察工作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和社会责任,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是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四个意识”。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作为党的纪律检查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派驻纪检监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同时,要注重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和坚定的政治立场。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必须紧紧围绕这一核心任务,不断创新监督方式方法,提高监督效能。要建立健全派驻纪检监察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的沟通协调机制,形成监督合力,确保监督无死角、全覆盖。要加大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力度,特别是对选人用人、工程招投标、资金管理等易发多发问题的领域,要采取有效措施,严防死守,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要严格执行党纪国法,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效应。同时,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祸。
三是深化改革创新,提升工作水平。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新挑战,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必须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要积极探索派驻监督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不断丰富和完善派驻监督的内容和形式,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高监督效率和质量。要加强与巡视巡察、审计、信访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实现监督资源的优化配置。同时,要注重总结实践经验,提炼工作规律,不断提升派驻纪检监察工作的理论水平和实践能力。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打造铁军队伍。人是事业成败的关键。派驻纪检监察机构能否有效履行职责,关键在于有一支高素质的专业化队伍。要严格按照“忠诚、干净、担当”的标准,选好配强派驻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整体素质。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举办培训班、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多种形式,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始终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总之,新时代赋予了派驻纪检监察工作新的历史使命和重大责任。我们要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善于作为,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