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会议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会议精神,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作用,形成全社会共同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局面,促进了农村留守儿童问题的有效解决。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做好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工作的使命感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向城市,许多农民工“人在城市、家在农村”,其子女留在农村由长辈或亲属监管,出现了农村留守儿童这一特殊群体,并呈现出数量不断增长的趋势。由于缺乏亲情呵护和家庭教育,这些孩子在心理、学习、生活、安全等方面暴露出诸多问题。如何解决好农村留守儿童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广泛关注、人民群众十分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也是摆在我们各级政府面前的重要课题。农村留守儿童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后备军,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最需要关注关爱的特殊儿童群体之一。妥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在成长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他们的各项权益,是改善民生的现实需要,是切实为广大农民做好事、办实事的重要举措,是推进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迫切需要。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县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育、管理、关爱和帮扶,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方面是留守儿童数量大。随着我县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规模的扩大,未随父母外出务工而留守在家的儿童数量不断增加。从总体规模看,全县共摸底排查出农村留守儿童XX人,其中由(外)祖父母监护的XX人,占XX%;由亲戚朋友监护的XX人,占XX%;无人监护的XX人,占XX%;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的XX人,占XX%。另外,还有XX人尚未登记户口。另一方面相关机制还未建立健全。截至目前,大部分乡镇还未出台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保护的实施方案,还没有建立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等机制,导致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发现难、报告难、干预难、救助难等问题,影响了关爱保护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强化责任落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首先,要明确职责分工,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家庭尽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民政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协调各方资源,推动政策落实;教育部门要加强农村学校建设,提高教育质量,确保留守儿童受教育权利;公安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严厉打击侵害留守儿童的违法犯罪行为;司法部门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提供法律援助服务,维护留守儿童合法权益;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自身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关爱保护工作。其次,要完善政策措施,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要制定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政策,细化关爱服务措施,确保各项政策落地见效。要加大对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投入,将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工作顺利开展。要探索建立农村留守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实现动态管理、精准帮扶。再次,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关爱服务水平。要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水平,确保关爱保护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志愿者参与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形成专业队伍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良好局面。
三、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的良好氛围
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既要靠制度保障,也要靠社会共识。因此,我们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全社会共同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互联网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性,普及科学育儿知识,倡导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价值观。二是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文明村镇创建等活动,将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作为重要内容,推动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良好风尚。三是要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通过主题班会、专题讲座等形式,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社会责任感教育,培养学生的互助意识和奉献精神。四是要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不断提升我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水平。同时,还要注重总结提炼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推广,以点带面,推动全县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
总之,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广大农村家庭的幸福安康,关系到社会和谐稳定,关系到国家长治久安。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为农村留守儿童创造一个健康快乐成长的良好环境。希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推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