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县相继召开了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举行了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专题讲座,局机关也在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两个重大活动开展的关键时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安排部署新一年党风廉政工作,十分重要,也很必要。尤其是听了有关领导同志的讲话后,自己感触很深,在此基础上,我结合工作实际,谈几点自己的体会和感想:一是要植“廉”于心,筑牢廉洁从政根基。党风廉政建设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讲得最多、最深刻的问题,就是全面从严治党。尤其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指出,“党风廉政建设永远在路上”,也就是说党风廉政建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到理论上的成熟是政治上成熟的基础,抓实抓好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在学思体悟中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自觉做到知廉、敬廉,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二是要践“廉”于行,提升廉政从政能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政清廉才能取信于民,秉公用权才能赢得民心。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要深知违反一次程序,就破坏一次公正,谋取一次私利,就失去一片民心。因此,在干工作和作决策过程中,一方面,要从党和人民的利益出发,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逾越纪律“红线”、触碰法律“高线”,大力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坚决同一切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另一方面,要始终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职责来抓,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及时掌握、研判情况,切实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要是守“廉”于身,增强廉洁从政自觉。廉洁不仅体现人民警察的职业道德和修养,而且关系到公安机关的整体形象。作为一名人民警察,要始终牢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不断加强自身修养,大力发扬延安精神,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困,不为物欲所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在日常工作中,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从小事小节上加强修养,从一点一滴中完善自己,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努力做一个让组织放心、群众满意的好干部。
四是要强“廉”于制,健全反腐倡廉体系。制度建设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障。近年来,我们党在反腐倡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制度规定,为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但也要清醒地看到,一些制度执行不够到位,一些领域腐败问题仍然存在,这需要我们在制度建设和执行上下更大功夫。要不断完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力,确保各项制度落地生根。同时,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坚决查处,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特别是要针对易发多发问题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建立健全更加严密的监督制约机制,堵塞漏洞,消除隐患,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五是要传“廉”于民,营造风清气正氛围。党风廉政建设不仅仅是党员干部的事,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重大意义和取得的成效,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党风廉政建设,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同时,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鼓励媒体曝光腐败行为,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好转。此外,还要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用身边的人和事教育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激发正能量,传递好声音,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六是要促“廉”于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党风廉政建设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我们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以优良的党风带动政风、民风,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当前,我国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我们必须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这就要求我们在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过程中,既要严明纪律、强化监督,又要敢于担当、勇于创新,为改革发展稳定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提供有力支持。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理想信念,强化责任担当,以实际行动践行初心使命,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贡献智慧和力量。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按照上级党委的部署要求,扎实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