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安全生产深层次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依法治安全局性、基础性工作。下面就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浅谈几点看法。一、安全生产执法规范化建设的现状通过近几年监管执法工作的开展,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不足和待完善的地方。(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执法工作的指导和规范还不够细化,执法依据不充分。一些违法事项有法律依据但无处罚原则和标准,致使不法企业钻法律空子逃避监管执法,拖延接受处罚。对中介机构的一些提供评价报告不规范之类的行为,相关法规没有对其明确相应的罚则,造成执法人员明知其违规却因无法律依据而无法实施处罚。(二)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考核待完善主要执法流程运行机制还不完善。执法环节相互衔接不紧密,对执法流程各个环节的适时检查和监督还不到位。在执法考核评价机制上,缺失执法目标责任制、执法质量考评,不能对执法办案过程及执法案卷的规范性进行有效考核评价,存在重结果、轻过程的问题。(三)安全生产执法人员思想认识待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意义、目的认识不深,把握不透,存在抵触思想、厌烦情绪;有的对执法规范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积极性和主动性;有的在执法工作中畏手畏脚,怕得罪人,在工作中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力量相对薄弱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不足。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增加,安全生产形势的不容乐观,执法力量明显不足。我市现有规模以上企业680家,但全市法定执法人员仅有49名。各区县虽然按照核定编制配齐了执法人员,但执法人员混岗严重,在编不在岗,实际执法人员每个区县平均不到10人,且年龄结构偏大,专业知识更新缓慢,难以适应当前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新要求。
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对策建议面对上述问题,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完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针对现行法律法规存在的问题,应加快修订和完善步伐,确保法律法规与当前安全生产监管的实际需求相适应。一方面,要细化法律法规条款,明确具体的执法依据、处罚原则和标准,使执法人员在处理具体案件时有章可循,减少自由裁量权带来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对于中介机构提供评价报告等行为,应在法律法规中明确相应的法律责任,制定具体的罚则,增强法律的威慑力,促使中介机构依法依规开展业务,保障安全生产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和有效性。此外,还需加强对新产业、新业态的安全监管立法研究,填补现有法律法规的空白,为新兴领域安全生产监管提供法律支撑。
(二)健全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监督考核机制一是优化执法流程,强化各环节之间的衔接配合,确保执法过程顺畅高效。二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体系,通过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评估等方式,及时发现并纠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执法透明度和公正性。三是完善执法考核评价机制,将执法目标责任制、执法质量考评等内容纳入考核体系,不仅关注执法结果,更要注重执法过程的规范性,以此激发执法人员的工作热情和责任感,推动形成良好的执法氛围。四是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执法效率和水平,实现精准执法、智慧执法。
(三)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一是加强教育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重要意义,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同时,定期举办专业知识培训,更新执法人员的知识结构,提高其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二是优化队伍结构,吸引和选拔一批年轻化、专业化的人才加入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改善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增强队伍活力。三是建立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的执法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作用,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四是强化作风建设,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队伍建设一是合理配置执法资源,根据辖区内的企业数量、行业特点等因素,科学设定执法人员编制,确保执法力量与监管任务相匹配。二是推进执法队伍专业化建设,通过招录、转岗等方式,逐步充实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技术专长的人员,提高执法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三是加强跨部门协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联合执法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合力,共同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四是加大财政投入,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改善办公条件,配备先进的执法装备,提高执法效能。
综上所述,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在完善法律法规、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提升人员素质、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质量和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环境,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让我们以更加坚定的信心、更加务实的态度、更加有力的举措,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规范化建设,为实现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