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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索赔论文

  一、工程项目索赔产生的原因

  (一)合同管理中存在较多问题

  合同是索赔的基本依据,合同管理是索赔管理的基础,这在任何国家的工程建设管理体系中,均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对于大多数工程建设项目,合同管理的现状与问题在于:

  1.合同与合同条款自身不完善。我国现今使用的工程建设合同,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是参考借鉴FIDIC合同基础之上的版本。尽管该版本与以前相比,已经在规范性、完备性、可操作性、市场性等各个方面均有较大的提高,但仍存在一系列缺陷:首先,合同条款的表述不够清晰明确,容易产生歧义,特别是在一些专业术语的使用上,不同背景的合同当事人可能有不同的理解,从而导致执行中的争议;其次,合同条款的设置未能全面覆盖工程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尤其是对一些特殊风险的预见不足,使得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找到相应的解决依据;再次,合同条款的灵活性不足,面对工程变更频繁的情况,缺乏有效的调整机制,增加了合同履行的难度。

  2.工程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的价值与作用缺乏实质性的认识。在我国,依据经验而不依据工程的具体约定来进行工程现场管理,是多年来形成的思维定势和管理惯例。工程管理人员对于合同缺乏实质性的认识具体体现在:(1)除合同的签订者外,工程中任何一方的现场管理者极少接触合同,人们多依靠自己对于工程的理解来管理工程。这种做法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作效率,但同时也埋下了纠纷的隐患,因为个人的理解往往带有主观性和局限性,无法全面准确地反映合同的真实意图;(2)多数工程不设专门的合同管理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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