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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校结构化研讨:当前精准扶贫工作问题及对策分析

  当前,我国精准扶贫工作如火如荼,各地涌现出诸多新举措,取得了一系列扶贫新成果。然而,毋庸置疑,精准扶贫工作也面临一些困境,甚至是难以突破的瓶颈。面对这些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和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一、存在的问题

  (一)扶贫对象难以精准识别

  当前,各地的精准识别严格按照“六个标准”和“九条红线”,开展建档立卡以及精准识别工作,建立精准扶贫“台账”。但在实际操作中,贫困户识别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一是实地走访综合评定难。贫困户筛选工作主要靠村两委班子干部具体落实。村干部基层工作任务较重,人手少,素质参差不齐,一部分村干部凭感觉办事,凭感情办事,实地走访少,贫困户的基本情况掌握不全面,导致顾此失彼,有失偏颇。二是农村流动人口多,贫困户收入和支出统计不准确。比如,有的农户虽然留守收入低于贫困标准,但其子女在外务工,务工收入难以统计。有的农户虽然整体收入高于贫困标准,但是因病支出较大,生活极其困难。仅以人均年收入来评判贫困与否的标准不准确。三是群众参与度不高,贫困户识别缺少群众公认。一方面农户对村干部信任不够,认为村干部在贫困户识别中暗箱操作、优亲厚友。另一方面,村干部在评选过程中不按程序办事,不征求群众意见,不公开,不透明的现象较重。四是贫困信息更新不及时。贫困程度是变化的,贫困信息也是动态的。但是数据更新调整往往滞后于实情变化。

  (二)扶贫措施难以精准实施

  针对不同类型的贫困户,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扶贫政策。比如,对有劳动力、有技术的贫困户给予金融贷款和项目扶持,对无劳动力,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户给予政策兜底等等。但是,部分扶贫措施在操作过程中与当前某些政策相违背,帮扶单位和个人在整合行业资金、社会资源上的手段和力量有限,扶贫后劲不足。比如,金融部门对贫困户贷款时,由于风险评估机制不健全,审批流程复杂,导致贷款周期长,贷款额度低,难以满足贫困户的实际需求。此外,部分扶贫项目缺乏科学规划,项目选择与当地实际情况脱节,导致项目实施效果不佳,甚至出现“半拉子工程”,浪费了宝贵的扶贫资源。再者,一些地方的扶贫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资金滞留、挪用等问题,影响了扶贫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原因分析

  (一)体制机制不完善

  精准扶贫工作的有效开展,离不开完善的体制机制保障。然而,目前在一些地区,扶贫体制机制建设还存在明显短板。首先,部分地区扶贫机构设置不合理,人员配置不足,专业能力不强,难以适应日益复杂的扶贫任务。其次,扶贫资金分配机制不够科学,资金使用效率不高,难以充分发挥扶贫资金的最大效益。再次,监督考核机制不健全,缺乏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导致一些扶贫干部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影响了扶贫工作的整体效能。

  (二)政策衔接不顺畅

  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部门、各领域的政策协同配合。但在实际工作中,由于政策设计不周全,执行不到位,导致一些扶贫政策之间存在冲突,难以形成合力。例如,金融扶贫政策与农业保险政策、社会保障政策之间的衔接不紧密,使得贫困户在享受政策优惠的同时,面临较大的风险敞口。又如,教育扶贫政策与就业培训政策之间缺乏有效对接,导致部分贫困家庭子女虽然接受了良好教育,却难以找到合适的就业岗位,脱贫成效大打折扣。

  (三)社会参与度不高

  社会力量是精准扶贫的重要补充,能够为贫困地区带来更多的资源和机会。然而,在一些地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积极性不高,参与方式单一,作用发挥有限。一方面,一些企业、社会组织对扶贫工作的认识不足,缺乏长远规划,更多地将扶贫视为一种短期的社会责任行为,而不是可持续发展的战略选择。另一方面,政府在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方面力度不够,缺乏有效的动员机制和激励措施,导致社会资源未能充分调动起来。

  三、对策建议

  (一)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组织保障

  一是优化扶贫机构设置,加强队伍建设。建议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优化扶贫机构设置,明确职责分工,确保扶贫机构高效运转。同时,加大对扶贫干部的培训力度,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二是改革扶贫资金分配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建议中央和地方政府进一步完善扶贫资金分配机制,根据各地贫困状况和扶贫需求,合理安排资金,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绩效评价体系,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出效益。三是健全监督考核机制,激发干部活力。建议各级党委政府建立健全扶贫工作的监督考核机制,将扶贫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激励广大扶贫干部担当作为,奋发有为。

  (二)加强政策协调,形成工作合力

  一是强化政策顶层设计,确保政策协同。建议中央有关部门加强对扶贫政策的顶层设计,统筹考虑各项政策之间的关系,避免政策冲突,形成政策合力。同时,加强对地方扶贫政策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地方政策与中央政策保持一致,不走样、不变形。二是深化部门协作,推动政策落地。建议各级政府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扶贫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同时,鼓励和支持各部门创新工作思路,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扶贫模式,提高扶贫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提高群众知晓率。建议各级政府加大扶贫政策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广大群众普及扶贫政策知识,提高群众对扶贫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同感,增强群众参与扶贫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动员社会力量,汇聚强大合力

  一是创新社会动员机制,扩大社会参与面。建议各级政府创新社会动员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工作。可以通过设立专项基金、开展公益捐赠、举办扶贫论坛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企业和个人参与到扶贫事业中来。同时,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支持和服务,为其提供必要的政策指导和信息服务,帮助其更好地发挥作用。二是搭建平台载体,促进资源对接。建议各级政府搭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平台载体,促进供需双方的有效对接。可以通过建立扶贫项目库、发布扶贫需求清单、举办扶贫项目推介会等方式,为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提供更多的机会和选择。同时,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扶贫项目的跟踪服务,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取得预期效果。三是加强典型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建议各级政府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典型宣传力度,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社会力量参与扶贫的先进事迹和成功经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工作的浓厚氛围。

  总之,精准扶贫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扶贫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不断深化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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