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明确了基层社会治理路径,也为乡村振兴战略“治理有效”要求提出了根本方法。一、强化基层治理的必要性乡村是我国政权组织的最基层,也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党和国家政策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乡村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群众的切身利益、基层的和谐稳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农村发生重大变革,各种利益诉求凸显,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更加迫切,日益开放、多元的现状给乡村管理、服务及环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迫切需要创新基层治理体系,改革完善治理结构,全面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党组织凝聚力不够
一是治理主体弱化。随着城镇化的推进,越来越多的农民到城市务工,学生学校毕业后也不愿回到农村就业,劳动力和智力的外流导致了农村的“空心化”,留在乡村的主要群体只有老人、妇女和儿童,削弱了党组织的引领力。二是工作水平不高。部分村两委班子年龄偏大、激情减退、学历不高、工作能力有限、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仅仅满足于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习惯用老思维、老方法解决问题,缺乏现代治理理念,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导致群众对村工作不认可、对村干部不信任、对基层党组织不拥护,不愿主动参与村务活动,协商议事、民主决策、民主选举等自治活动置身事外。三是外界因素影响。部分农村还存在宗族化倾向,让“村民自治”一定程度被“操纵”在少数人手中,党组织开展工作处处受限。
(二)管理机制亟待优化
县市区政府职能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职责权限划分不够明晰,乡村应该做什么,能做什么,额外的工作任务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解决,这些问题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缺乏明确的标准和指导。一方面,上级部门的行政命令多,而具体的指导和支持少,导致基层在执行过程中面临较大的压力和困惑;另一方面,乡村自身的资源和能力有限,面对复杂多变的社会问题时显得力不从心。此外,一些地方的管理机制还存在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现象,不同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与协作,影响了治理效果的整体提升。
三、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的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需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增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首先,要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提高其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定期开展党课教育、主题党日等活动,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引导他们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理想信念,增强服务意识。同时,注重选拔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优秀人才进入村两委班子,提升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和工作效能。其次,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激发党员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奖励,对于履职不力、群众反映强烈的干部及时调整岗位或予以撤换,确保队伍始终保持生机活力。
(二)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村民自治是实现乡村善治的重要途径。应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扩大村民参与范围,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建立村规民约、村民公约等形式,规范村民行为,促进乡风文明建设。同时,鼓励和支持各类社会组织、经济合作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治理,形成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良好格局。此外,还应加大对基层民主建设的投入力度,改善村级办公条件,提高村干部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农村事业。
(三)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法治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公平正义的有效手段。要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广大农民的法治观念。建立健全农村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作用,及时妥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对于涉及土地流转、征地拆迁等敏感问题,要坚持依法依规办事,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同时,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宗族恶势力等违法犯罪行为,营造安全和谐的社会环境。
(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道德是社会关系的基石,是人际和谐的基础。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尊老爱幼、邻里互助、诚实守信等传统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通过举办道德讲堂、评选“好媳妇”、“好婆婆”等活动,树立先进典型,发挥榜样示范作用。加强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引导他们从小养成良好的道德习惯。此外,还要注重挖掘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将其融入乡村治理实践,丰富村民精神文化生活,增强文化自信。
四、保障措施
为确保上述各项举措落到实处,还需从以下几方面加强保障:
(一)加大财政投入
各级政府要将农村基层治理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抓,纳入年度预算安排,逐年增加资金投入。重点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人才培养引进等方面,为乡村治理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同时,探索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益事业,形成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良性互动局面。
(二)强化考核评估
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将乡村治理成效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定期组织第三方机构进行独立评估。通过量化指标、细化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各地区各部门的工作实绩,奖优罚劣,推动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同时,注重倾听民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完善政策措施,提高治理效能。
(三)加强队伍建设
人才是实现乡村善治的关键要素。要建立健全人才培养、使用、激励机制,吸引各类优秀人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通过开展业务培训、挂职锻炼等方式,不断提升现有工作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对于长期扎根农村、业绩突出的优秀人才,要在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潜能。
总之,构建新型乡村治理体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只要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就一定能够开创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乡村治理新路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