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并把它列入决胜全面小康社会的七大战略、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六大内容,这是党中央着眼“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农业农村短板问题导向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是全党工作重中之重的优先抓手,是新时代我国现代化建设的现实举措。但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农村治理存在很多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关键在于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城乡二元结构是制约城乡融合发展和一体化的主要障碍。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城乡关系问题的产生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演进过程,“一切发达的、以商品交换为媒介的分工基础,都是城乡的分离。可以说,社会的全部经济史,都概括为这种对立运动”。城乡二元结构分化问题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是必然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过程中也必然会产生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但正是在正确认识并处理这一问题的过程中,促进了现代化的发展。我国也一直致力于解决“三农”问题,缓解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但是城乡二元结构问题仍然存在并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实施。
首先,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影响,劳动力、资金、技术等有利发展要素纷纷流向城市,在这样的背景下,乡村的发展缺乏必要的发展要素。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由于城市在发展中各方面条件优于乡村,因此有利于发展的要素自动流向了城市,如农村的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入城市,导致乡村地区普遍存在留守儿童、孤独老人等问题,乡村发展必需的劳动力资源缺乏制约了“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除缺少劳动力资源外,还缺少资金、技术等条件支持,导致乡村经济发展结构单一,农业集体化、产业优化升级等难以实现。其次,由于在发展过程中产生的城乡二元结构问题,重城市而轻乡村的发展现状导致乡村地区公共基础设施落后,教育、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设施与城市相比差距较大,这不仅影响了农民的生活质量,也限制了乡村经济的发展潜力。此外,乡村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工作相对滞后,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日益严重,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了乡村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面对这些挑战,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并准确把握城乡二元结构问题的本质,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国家应从制度层面入手,制定和完善一系列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等,为乡村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同时,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执行力度,确保各项政策能够得到有效落实,真正惠及广大农民群众。二是加大投入,改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各级政府应当增加对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重点解决乡村道路、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薄弱的问题,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缩小城乡差距。特别是要加大对乡村教育、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投入,提升乡村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三是推动科技创新,增强乡村产业发展动力。鼓励和支持农业科技研发和应用,推广现代农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积极培育和发展乡村特色产业,如乡村旅游、农产品深加工等,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乡村经济多元化发展。四是强化生态保护,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加强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工作,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打造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五是深化农村改革,激发乡村发展活力。继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土地流转机制,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同时,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农村集体资产,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为乡村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总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我们从多方面入手,综合施策,久久为功。只有这样,才能有效破解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实现城乡融合发展,让广大农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共同迈入全面小康社会。在此过程中,我们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三农”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将其作为指导乡村振兴工作的行动指南,确保乡村振兴战略顺利实施,取得实效。同时,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