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违规市场经营主体实施行政处罚,是市场监管部门重要的监管手段之一。行政相对人在行政处罚决定的期限内,对行政处罚决定是否予以履行、如何履行,也考量市场监管部门职能的权威。按照市局要求,我们近期对全系统行政处罚执行情况进行了调查与研究,查看了相关卷宗与资料,并走访了部分办案机构,了解到目前在行政处罚执行过程中的一些情况,就此提出了分析和对策建议。
一、当前全系统实施行政处罚现状
(一)“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是用得最多的行政处罚种类。对行政处罚的种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作了阐述,即: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共七种。除“行政拘留”外,其他行政处罚种类我们市场监管部门都要涉及,而“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和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是目前全系统各办案单位常用的三种行政处罚。
(二)查办无照经营案件是基层办案机构办理最集中的案件类型。近四年来,全系统各办案机构查办经济违法违规案件的数量成逐年上升趋势。以市局名义办理的案件,201x年是xx起,201x年是xx起,201x年是xx起,202x年上半年已达xx起。今年四月份市局下达文件,进一步扩大基层所办案权限后,各办案机构查办经济违法违规案件的热情空前高涨,查办案件的数量也相应增加。但无论是以市局名义办理的案件,还是以所名义办理的案件,均以无照经营案件居多。如201x年以市局名义办理的案件,无照经营案件达xx起,占总数的18%;而以所名义办理的无照经营案件一般都在该单位办结案件总数的80%以上。
(三)先收钱(拟罚没款物)后立案处罚的现象普遍存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办案机构存在先收取罚款或没收违法所得后再进行立案的情况。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法定程序,还可能引发行政相对人的不满,影响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和公信力。例如,某区市场监管局在处理一起无照经营案件时,先收取了当事人的罚款,随后才正式立案,导致当事人对处罚决定产生质疑,最终通过行政复议撤销了该处罚决定。此类现象的存在,暴露出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随意性和不规范性问题,亟需引起重视并加以整改。
二、行政处罚执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行难问题突出。行政处罚决定作出后,部分行政相对人采取拖延、逃避等方式拒不履行处罚决定,导致行政处罚难以落实到位。据统计,近年来全系统行政处罚案件中,有近30%的案件因行政相对人拒绝履行而进入强制执行程序。这不仅增加了执法成本,还影响了行政处罚的效果和社会公信力。例如,某企业因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被处以巨额罚款,但在收到处罚决定书后,该企业采取转移资产、注销公司等手段规避执行,使得行政处罚决定形同虚设。此类案件的增多,反映出当前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较为突出。
(二)执行标准不统一。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和执法环境的不同,不同地区在行政处罚执行标准上存在较大差异。有的地方对于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明显偏轻,而有的地方则过于严厉,导致行政处罚的公平性和一致性受到质疑。例如,针对同一类型的无照经营行为,A市的市场监管部门通常只处以警告或小额罚款,而B市的市场监管部门则可能处以高额罚款甚至责令停产停业。这种执行标准的不统一,不仅影响了行政处罚的公正性,还可能导致行政相对人对不同地区的执法环境产生误解,进而影响营商环境的优化。
(三)执法透明度不高。部分办案机构在行政处罚过程中,未能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导致行政处罚过程缺乏透明度。一些行政相对人在接受处罚时,往往不清楚具体的违法事实、法律依据以及处罚标准,只能被动接受处罚结果。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容易引发行政相对人的抵触情绪,增加执法难度。例如,某市市场监管局在处理一起食品安全案件时,未向当事人详细说明其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和法律依据,仅口头告知处罚结果,导致当事人对处罚决定表示不满,最终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处罚决定。此类事件的发生,反映出当前行政处罚过程中存在的透明度不足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加强行政处罚执行的对策建议
(一)完善法律法规,明确执行标准。针对当前行政处罚执行中存在的标准不统一问题,建议国家层面进一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各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和执行程序。同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行政处罚执行细则,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性和一致性。此外,还应加强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确保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加大执行力度,提高执法效能。为解决行政处罚执行难的问题,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大对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相对人的惩处力度,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得到有效执行。同时,应建立健全跨部门协作机制,加强与法院、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合力,共同打击违法行为。例如,某市市场监管局与当地法院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对于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企业,由法院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有效提高了行政处罚的执行力。
(三)增强执法透明度,保障当事人权益。为提高行政处罚过程的透明度,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官方网站、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应加强与行政相对人的沟通交流,充分听取其意见和建议,保障其知情权和参与权。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向当事人详细说明其违法行为的具体情节、法律依据以及处罚标准,确保行政处罚过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例如,某市市场监管局在处理一起产品质量案件时,邀请当事人参与现场调查,并在作出处罚决定前组织听证会,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最终作出了公正合理的处罚决定,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支持。
(四)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能力。为适应新形势下市场监管工作的需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意识。一方面,应定期开展业务培训,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升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应加强作风建设,树立为民服务的理念,坚决杜绝执法过程中的“吃拿卡要”等不良现象,营造风清气正的执法环境。例如,某市市场监管局每年都会举办多次业务培训班,邀请法律专家和业务骨干授课,帮助执法人员更新知识、提高技能,确保其能够胜任新形势下的市场监管工作。
总之,加强行政处罚执行,不仅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应深刻认识加强行政处罚执行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行政处罚执行的质量和效率,为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