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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某市纪检监察系统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专题推进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审查调查工作,是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纪委监委的神圣职责,是严明党纪、严惩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严肃的法纪约束力和鲜明的政策导向性。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服务于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一目标。所以,我们在执纪理念上既要树立纪在法前、快查快结、抓早抓小的原则,又要在着眼整个“森林”的同时,紧盯“一把手”和“三类人”精准发力,治病树、拔烂树,不含糊、不手软、不懈怠,特别是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把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贯通结合,持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坚定不移地向“不能腐”、“不想腐”推进。

  一、深刻认识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全会公报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其中明确要求“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强调,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周期管理”,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推动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二、以案促改常态化是深化标本兼治的有效途径

  以案促改常态化,不仅是对个案的反思和整改,更是对整个系统、整个领域的综合治理。通过深入剖析典型案例,查找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健全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以案促改不仅要解决“个案”问题,更要通过“个案”带动“类案”治理,形成“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效果。例如,在某地查处的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中,不仅对涉案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还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制定了《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等文件,从源头上预防腐败问题的发生。这种做法不仅提高了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也增强了制度的执行力和约束力。

  三、以案促改常态化需要强化制度保障

  制度是管长远、管根本的。以案促改常态化,必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确保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一方面,要完善案件分析研判机制,定期组织案件分析会,深入剖析案件特点、成因及背后的问题,为整改提供科学依据;另一方面,要建立跟踪问效机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此外,还要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效。例如,某市纪委在查处一起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后,立即启动了以案促改工作,成立了专项工作组,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并建立了定期报告和评估制度,确保各项整改措施有序推进。

  四、以案促改常态化需要提升纪检监察机关的能力水平

  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肩负着重要的职责使命。以案促改常态化,对纪检监察机关的能力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是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确保他们能够准确把握政策法规,熟练运用各种审查调查手段。二是要强化科技支撑,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审查调查工作的智能化、信息化水平。三是要注重队伍建设,选拔一批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优秀干部充实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为以案促改常态化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例如,某省纪委在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中,组织开展了多轮次的业务培训,邀请专家授课,举办案例研讨班,大大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和实战能力。

  五、以案促改常态化需要凝聚全社会的力量

  以案促改不仅仅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工作,更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和支持。一是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各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以案促改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是要发动群众监督,鼓励和支持群众举报违纪违法行为,拓宽问题线索来源,增强监督的广泛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审计机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形成合力,共同推进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例如,某市纪委在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中,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资源,广泛宣传典型案例,引导社会各界关注和支持反腐败斗争,形成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六、以案促改常态化需要坚持问题导向

  以案促改的核心在于解决问题,关键在于找准问题、解决问题。因此,以案促改常态化必须坚持问题导向,紧紧抓住影响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精准施策,靶向治疗。一是要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加大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力度,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二是要注重解决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三是要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优化工作方法,提高以案促改的效果。例如,某县纪委在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中,围绕脱贫攻坚、民生工程等领域,开展了专项监督检查,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案件,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七、以案促改常态化需要强化组织领导

  以案促改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是要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以案促改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二是要强化督导检查,定期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扎实推进。三是要加强考核评价,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例如,某省纪委在推进以案促改工作中,成立了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的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总之,以案促改常态化是深化反腐败斗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做好以案促改各项工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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