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县级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的含义
在地方人大常委会设立40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对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按照党中央关于人大工作的要求,围绕地方党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决策部署,结合地方实际,创造性地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增强工作整体实效。遵循总书记这一要求,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抓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依法严格行使监督权,做实每项监督工作,使“任何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权力都要受到制约和监督”。那么,监督工作如何才能“依法、严格、做实”,获得医治不严不实顽症的良方呢?笔者认为,一个重要的方面就是要强化监督工作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化的意思是指:“在经济、技术和科学及管理等社会实践中,对重复性事物和概念,通过制定、发布和实施标准(规范、规程和制度等)以达到统一,从而获得最佳秩序和社会效益。”应用到县级人大监督工作方面,则是指:“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和本地方人大监督工作的需要,合理制定监督工作的基本制度、组织规程以及工作流程,以形成统一、规范和相对稳定的监督体系,通过对该体系的实施和不断完善,达到监督工作井然有序、既严又实之目的”。
二、当前县级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方面存在的问题
回顾本地方和了解其他县多年来的人大监督工作,个人认为在规范化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规范化的意识不浓。一是县级人大的一些领导同志和委室人员是从党委、政府部门过来的,擅长个人拍板,喜欢按个人想法办事,不习惯人大的集体行权,不习惯人大按法定程序办事,往往在组织领导监督工作上随意性大、临时动议多,缺乏规范化的意识。二是在形式上讲规则、程序,但在具体环节上却把握不住重点和关键,导致监督工作流于形式,缺乏实质性的效果。三是部分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对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甚至认为规范化会束缚手脚,影响工作效率。这种观念上的偏差,使得规范化建设难以深入推进,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大打折扣。
(二)监督制度不完善。尽管各地县级人大都制定了一些监督工作制度,但这些制度在内容上不够全面、系统,在操作上缺乏具体性和可操作性。例如,有的地方虽然制定了《监督法》实施细则,但在具体条款的细化和落实上存在空白,导致在实际工作中难以执行。此外,一些制度文件之间缺乏衔接,甚至相互矛盾,使得监督工作陷入混乱。例如,某县人大常委会在制定监督工作计划时,没有充分考虑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导致监督工作与政府工作脱节,难以形成合力。
(三)监督程序不规范。监督程序是确保监督工作合法、有效的重要保障。然而,目前许多县级人大在监督程序上存在诸多问题。首先,监督程序的启动不够及时。一些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由于信息不对称或沟通不畅,未能及时纳入监督范围,导致问题积累,难以解决。其次,监督程序的执行不够严格。一些地方在监督过程中,存在走过场、敷衍了事的现象,监督意见和建议得不到有效落实。再次,监督程序的反馈机制不健全。监督结果的公开透明度不高,人民群众对监督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较低,监督效果难以评估和检验。
(四)监督能力不足。县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能力直接影响着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果。然而,目前许多县级人大在监督能力方面存在明显短板。一是专业人才匮乏。县级人大工作人员普遍缺乏法律、财经、审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难以对复杂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判断。二是监督手段单一。许多县级人大仍然依赖传统的听汇报、看材料、走马观花式的检查,缺乏现代信息技术支持,难以发现深层次的问题。三是监督方法创新不足。一些地方在监督方式上墨守成规,缺乏创新精神,难以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五)监督氛围不浓厚。良好的监督氛围是推动监督工作规范化的重要条件。然而,目前许多县级人大在营造监督氛围方面还存在不足。一是宣传力度不够。对人大监督工作的意义、作用和成效宣传不足,社会各界对人大监督的认识和支持度不高。二是监督文化缺失。一些地方对人大监督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缺乏必要的制度保障和激励机制,导致监督工作缺乏动力和活力。三是监督环境不优。一些地方的党政领导对人大监督工作不够支持,甚至存在抵触情绪,使得监督工作难以顺利开展。
三、推进县级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的路径
针对上述问题,推进县级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强化规范意识,提升思想认识。首先,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论述,增强做好人大监督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其次,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提高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和监督能力。再次,要树立正确的监督理念,克服“怕得罪人”“怕麻烦”等消极思想,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切实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责。
(二)完善监督制度,提供制度保障。一是要建立健全监督工作制度体系,包括监督工作规划、年度监督计划、专项监督方案等,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二是要细化监督工作程序,明确监督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步骤,确保监督过程合法、规范。三是要加强制度之间的衔接,避免制度冲突和重复,形成系统化、科学化的监督制度体系。四是要建立监督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监督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不断优化和完善监督制度。
(三)规范监督程序,确保监督效果。一是要完善监督程序启动机制,确保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能够及时纳入监督范围。二是要严格执行监督程序,杜绝走过场、敷衍了事的现象,确保监督意见和建议得到有效落实。三是要健全监督结果反馈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的方式,向社会各界公布监督结果,接受群众监督。四是要加强监督工作的跟踪问效,对监督意见和建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持续关注,确保监督效果落到实处。
(四)提升监督能力,增强监督实效。一是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通过引进、培训等方式,提高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二是要创新监督手段,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提高监督工作的科学性和精准性。三是要丰富监督方法,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等机制,提高监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四是要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监督工作合力,提高监督工作的整体效能。
(五)营造监督氛围,凝聚社会共识。一是要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宣传人大监督工作的意义、作用和成效,提高社会各界对人大监督的认识和支持度。二是要培育监督文化,建立健全激励机制,激发人大代表和工作人员的监督热情和积极性。三是要优化监督环境,争取党政领导的支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为监督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四、结语
总之,推进县级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共同努力。只有通过强化规范意识、完善监督制度、规范监督程序、提升监督能力、营造监督氛围,才能真正实现监督工作的“依法、严格、做实”,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为推进县级人大监督工作规范化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