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志们:
审查调查工作,是党章和监察法赋予纪委监委的神圣职责,是严明党纪、严惩腐败最重要、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具有高度的政治敏锐性、严肃的法纪约束力和鲜明的政策导向性。当前最重要的政治任务就是服务于遏制腐败蔓延势头这一目标。因此,我们在执纪理念上既要树立纪在法前、快查快结、抓早抓小的原则,又要在着眼整个“森林”的同时,紧盯“一把手”和“关键少数”精准发力,治病树、拔烂树,不含糊、不手软、不懈怠,特别是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把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贯通结合,持续巩固“不敢腐”的成果,坚定不移地向“不能腐”、“不想腐”推进。
一、深刻认识推动以案促改常态化是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一环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坚定不移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用好“四种形态”,综合发挥惩治震慑、惩戒挽救、教育警醒的功效。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要“做实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党规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都要贯彻严的要求,既让铁纪“长牙”、发威,又让干部重视、警醒、知止,使全党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全会公报对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具体部署,其中明确要求“督促指导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举一反三、以案明纪”。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公报强调,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重点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全周期管理”,使严厉惩治、规范权力、教育引导紧密结合、协调联动,推动建章立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
二、准确把握以案促改的核心要义
以案促改的核心在于通过典型案例的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堵塞制度漏洞,强化警示教育,推动标本兼治。这不仅是对个案的处理,更是对整个系统、领域乃至社会风气的净化。首先,我们要深入剖析案例,从个案中发现普遍性问题,从现象中看到本质,从局部中发现全局。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深度剖析,找出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如制度缺失、监督乏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等,从而为整改提供科学依据。其次,要注重制度建设,通过以案促改,推动相关单位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填补管理漏洞,确保权力运行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再次,要加强警示教育,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使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最后,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整改措施落地见效,防止问题反弹回潮,真正做到“查处一个案件、完善一套制度、解决一类问题”。
三、全面落实以案促改的具体措施
一是深化以案促改专项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按照上级部署,结合本地实际,深入开展以案促改专项工作。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要建立以案促改工作台账,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要定期对以案促改工作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不断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是强化以案促改的责任落实。要严格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以案促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党委书记要亲自抓、负总责,带头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推动以案促改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监督作用,加强对以案促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完善以案促改的长效机制。要建立健全以案促改的长效机制,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要建立以案促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推动以案促改工作深入开展。要建立以案促改工作考核评价机制,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要建立以案促改工作通报制度,定期通报以案促改工作进展情况,表扬先进,鞭策后进,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是创新以案促改的方式方法。要积极探索以案促改的新思路、新举措,提高以案促改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建立以案促改信息平台,实现数据共享、资源互通,提高工作效率。要创新警示教育方式,通过举办警示教育展览、拍摄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读本等多种形式,增强警示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要探索建立以案促改工作专家咨询机制,邀请专家学者参与以案促改工作,提供专业指导和支持,提升以案促改工作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四、注重以案促改的实际效果
以案促改的目的在于通过个案的查处,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达到标本兼治的效果。因此,我们必须注重以案促改的实际效果,确保每一起案件都能成为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契机。
一是推动重点领域改革。要通过以案促改,推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消除腐败滋生的土壤。要针对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制度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建议,推动相关单位完善制度机制,堵塞管理漏洞。要加大对重点领域改革的支持力度,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真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腐败问题的发生。
二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要通过以案促改,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坚决查处影响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行为,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为企业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要加大对重点项目、重点工程的监督力度,确保资金安全、项目顺利实施,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三是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通过以案促改,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要聚焦教育、医疗、住房、社保等民生领域,深入排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要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
四是提升党员干部能力素质。要通过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增强宗旨意识、责任意识、规矩意识,提高履职尽责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特别是对新任职领导干部的培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业务、进入角色。要加大对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力度,为他们成长成才创造良好条件。要严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五、加强以案促改的组织领导
以案促改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共同努力,形成合力。为此,我们必须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以案促改工作顺利推进。
一是健全领导体制。要建立健全以案促改工作领导体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纪委协调推进、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要将以案促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问题,确保以案促改工作有序开展。纪委监委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强化队伍建设。要选优配强以案促改工作队伍,确保人员素质过硬、业务能力强。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要关心关爱一线工作人员,帮助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三是严格责任追究。要建立健全以案促改工作责任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责问责。要将以案促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体系,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要加大督查力度,对以案促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总之,以案促改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是推动标本兼治的有效途径。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以案促改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核心要义,全面落实具体措施,注重实际效果,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以案促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战略目标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