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好派驻监督三个关系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派驻机构工作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范。在公司纪委和市监委驻公司监察专员办(以下简称监察专员办)合署办公条件下,在强化自身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的基础上,如何全面贯彻落实《规则》,更好发挥派驻市属国有重点企业纪检监察机构(以下简称国企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作用,有效防范国企资金和权力紧密结合导致的高廉洁风险,为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是我们一直在思考探索的问题,谈几点初浅的认识。
一、严守职责定位,处理好主体责任与纪检监督、监察监督责任的关系,着力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主体责任强调党委对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作用;纪检监督侧重对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监督,监察监管侧重对公职人员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监督,两者监督的对象范围有重合交叉,但在领导体制、职责权限和程序上又存在区别。公司纪委接受市纪委和公司党委的双重领导,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公司党委报告的同时,应当一并向市纪委和驻在部门纪检监察组报告;而监察专员办由派出机关(市监委)直接领导、统一管理,向派出机关负责,其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则直接向市监委报告。重要立案由派出机关审批,重要立案和处分意见按规定征求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意见或向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通报。监察专员办要积极融入“室组地企”工作机制,主动配合市监委、驻主管部门纪检监察组和区县监委办理本系统涉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国企纪检监察机构要依规依纪依法履职,牢记派驻监督本质上是政治监督。
二、强化协同联动,处理好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关系,构建全方位监督体系
在推进国企高质量发展的过程中,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有效结合是确保企业健康运行的重要保障。内部监督主要包括公司纪委、监察专员办以及各部门的自我监督,而外部监督则涉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等。只有内外监督形成合力,才能构建起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监督体系。
首先,要加强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公司纪委和监察专员办要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明确监督职责,细化监督流程,确保监督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同时,要加强对各部门自我监督的指导和支持,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督促各部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对于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要加大监督力度,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问题的发生。
其次,要强化外部监督的协调与配合。公司纪委和监察专员办要主动与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审计部门、行业监管部门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系机制,定期沟通信息,共享监督资源,协同开展监督检查。在遇到重大问题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争取支持和指导。同时,要充分利用社会监督的力量,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员工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三、注重标本兼治,处理好治标与治本的关系,实现长效治理
治标与治本是相辅相成、缺一不可的两个方面。治标可以迅速解决问题,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行;治本则可以从根本上消除问题产生的根源,实现长治久安。因此,国企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时,既要注重治标,又要注重治本,做到标本兼治。
一方面,要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执纪问责。对于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敢于亮剑,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严厉的惩处,形成强大的震慑力,使广大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同时,要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剖析和通报,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另一方面,要深入查找问题根源,完善制度机制。在查处违纪违法行为的同时,要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短板,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措施。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制度体系,完善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纪违法行为的发生。特别是在选人用人、财务管理、项目审批等关键领域,要制定更加严格的标准和程序,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防止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
四、加强队伍建设,处理好专业能力与政治素养的关系,打造高素质纪检监察队伍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纪国法的捍卫者,是反腐败斗争的主力军。因此,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能力和政治素养,是确保派驻监督工作取得实效的关键所在。
首先,要强化政治理论学习。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确保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能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其次,要提升业务能力水平。纪检监察干部要熟练掌握党纪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熟悉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具备较强的调查取证、分析研判和文字表达能力。要定期组织业务培训,邀请专家学者和实务工作者进行授课,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素养。同时,要注重实践锻炼,让纪检监察干部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积累经验。
再次,要严格遵守纪律作风。纪检监察干部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的要求,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纪检监察工作纪律,做到清正廉洁、公正无私。要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坚决防止“灯下黑”现象的发生。要树立良好的职业形象,赢得广大干部职工的信任和支持。
五、创新监督方式,处理好传统监督与现代科技的关系,提高监督效能
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传统的监督方式已经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要求。因此,国企派驻机构要积极探索和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效能。
一方面,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监督的精准度和时效性。可以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整合各类监督数据,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共用。利用数据分析技术,对海量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预警潜在风险。同时,可以开发移动应用,方便纪检监察干部随时随地开展监督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另一方面,要探索建立智能化监督平台,实现监督工作的智能化和自动化。可以借鉴其他领域的先进经验,引入人工智能技术,开发智能监督系统,自动识别和处理违规行为,减轻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负担。同时,可以建立监督模型,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学习和分析,预测未来可能出现的问题,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六、强化服务意识,处理好监督与服务的关系,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纪检监察工作不仅仅是监督和查处,更重要的是服务和保障。因此,国企派驻机构在履行监督职责的同时,要牢固树立服务意识,积极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支持和帮助。
首先,要为企业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纪检监察干部要主动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推动问题的解决。要加大对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保护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其次,要为企业提供政策指导和法律咨询。纪检监察干部要熟悉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企业提供专业的政策解读和法律咨询服务,帮助企业合法合规经营。特别是在企业改革、转型升级等关键时期,要主动提供指导和帮助,确保企业在正确的轨道上前进。
再次,要为企业培养廉洁文化。纪检监察干部要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廉洁从业的理念和要求,营造风清气正的企业文化氛围。要组织廉洁文化活动,开展廉洁教育培训,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廉洁自律意识。要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形成人人讲廉洁、个个守规矩的良好风尚。
总之,处理好派驻监督的三个关系,是推动国企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公司纪委和监察专员办要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规则》,切实履行监督职责,不断加强自身建设,努力提高监督效能,为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在新的征程上,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