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群众心中的好人
各位评委,各位领导,同志们:
因为这次演讲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所以我演讲的题目是《做群众心中的好人》。首先,请允许我讲一个信访案例。这个案例虽然不属于我的职责范围,但至今仍然在我心头挥之不去,难以释怀。
那一次,我陪同区委领导到信访局接访。期间,有一位上访者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是一位农民,所住的房子面临拆迁。他有两个女儿,大学毕业后都在私营企业工作。在签订拆迁协议之前,他提出了一个要求,希望将两个女儿的户口迁回村里。对此,街道派人进行了详细调查。调查后,村干部答应了他的请求,街道领导也拍着胸脯保证一定办成,公安派出所等部门的公章也一一盖了下来。有了这些承诺,在街道干部的多次劝说下,这位农民最终在拆迁协议上签了字,拆迁工作也随之展开。
然而,当这位农民到区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户口迁转最后环节的手续时,问题出现了。原来,他两个女儿的户口是早年办理的蓝印户口,而非因考上大学而转为城镇户口。根据相关规定,这种户口不符合大中专毕业生“非转农”回原籍农村落户的政策。这样一来,他的心愿化为泡影,这意味着他原本希望通过增加家庭人口来多批几间地基、多造几间房子甚至多分一些集体分红的愿望全部落空。可以想象,他当时是多么的绝望和愤怒!在信访局,我亲眼目睹了他捶胸顿足的情景,亲耳听到了他痛哭谩骂的声音,深切感受到了他无处诉说的无奈!
事后,这件事再也没人管了,也没法管了。但这一幕幕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里。试想,对于这件事,当地街道事先已经做了详细的调查,是否可行也是明确的,为何没有提前说明白呢?显然,如果提前说明,拆迁协议可能无法签订,拆迁工作也不会那么顺利。因此,这位农民一再责骂政府是骗子,干部是无赖。或许有人会说,在群众工作中,类似的情况屡见不鲜,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推卸责任的理由。
作为基层干部,我们必须时刻牢记党的宗旨,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坚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这不仅是我们的工作原则,更是我们行为准则。只有真正站在群众的立场上,设身处地地为他们着想,才能赢得他们的信任和支持。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各类矛盾和问题日益凸显。尤其是在征地拆迁、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群众的诉求更加复杂多样。面对这些挑战,我们不能简单粗暴地处理问题,更不能敷衍塞责。而是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深入基层,了解民情,解决民忧。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到心系群众,服务群众。
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要善于倾听群众的声音,及时回应他们的关切。无论是大事还是小事,都要认真对待,耐心解释。特别是在处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时,更要严谨细致,确保每一个环节都经得起检验。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上述案例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此外,我们还要加强自身的学习和修养,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通过学习党的理论知识,提高政治素养;通过学习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通过学习现代管理知识,提升服务水平。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的工作要求,更好地服务群众。
总之,做群众心中的好人,不仅是一种道德追求,更是一种政治责任。我们要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最高标准,努力成为群众信赖的好干部。让我们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带领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不懈奋斗!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