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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县纪委书记在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召开的。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关于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意见》部署、XX省纪委监委在全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要求,对我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部署安排。刚才,县纪委常务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XX同志传达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省市纪委监委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县纪委副书记XX同志对《关于在全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实施方案》进行了解读。希望大家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抓好落实。下面,根据县委XX书记在昨天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专题听取全县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实施方案汇报时作出的“提高政治站位,站稳人民立场,树牢为民理念,扎实做好全县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批示要求和县纪委常委会研究的意见,讲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思想政治自觉

  XX月XX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召开会议,对在全国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XX同志强调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下更大气力纠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的关心关爱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XX月XX日和XX月XX日,省纪委监委和XX市纪委监委也分别召开会议,对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进行动员部署。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老百姓期盼的实事,是关系党的执政根基的大事。习近平总书记在多次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因此,我们必须深刻认识到,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不仅是对中央决策的贯彻落实,更是对人民群众利益的维护和保障。

  近年来,我县在反腐败斗争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一些领域和环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仍然存在,严重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了党群干群关系,侵蚀了党的执政基础。特别是基层“微腐败”问题,虽然单个案件涉及金额不大,但其危害性不容小觑。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直接影响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还可能导致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度下降,进而动摇党的执政根基。因此,我们必须站在政治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聚焦重点领域,精准施策,确保集中整治取得实效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关键在于找准问题、精准发力。我们要围绕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确定的重点领域,结合我县实际,突出整治重点,细化整治措施,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首先,要聚焦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脱贫攻坚战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举。但在扶贫工作中,一些干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依然存在,甚至出现贪污挪用扶贫资金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对此,我们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纪委监委的要求,加大对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斩断伸向扶贫资金的“黑手”。同时,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和资金监管机制,确保每一笔扶贫资金都用在刀刃上,真正惠及贫困群众。

  其次,要聚焦教育医疗、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这些领域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任何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都会严重影响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我们要深入排查这些领域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特别是对于教育乱收费、医疗乱收费、环境污染、食品安全等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治理力度,确保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再次,要聚焦执法司法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执法司法领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一旦出现问题,将严重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我们要加强对执法司法人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坚决纠正执法司法中的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查处执法司法人员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徇私枉法等行为,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强化责任落实,形成合力,推动集中整治深入开展

  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县上下共同努力,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共同推进整治工作深入开展。

  一是要强化组织领导。县委已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的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整治工作有人抓、有人管。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要强化监督检查。县纪委监委要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监督检查,通过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整治工作中的问题。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优先办理、快查快办。要建立健全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及时移送有关职能部门处理,确保问题线索不遗漏、不积压。

  三是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整治工作中敷衍塞责、推诿扯皮、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责问责。对整治不力、问题突出的单位,要约谈主要负责人,责令限期整改。对在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纪违法行为,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绝不姑息迁就。同时,要注重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堵塞漏洞,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四是要强化宣传教育。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平台,广泛宣传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政策措施和工作成效,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要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发挥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

  同志们,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是党中央交给我们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让我们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扎实做好集中整治各项工作,为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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