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以及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纪委《关于201x年至202x年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要求,我市强化措施,坚持把监督执纪问责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推动脱贫攻坚各项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一、强化“四个意识”,夯实专项治理的政治担当。我市坚持树牢“四个意识”,把脱贫攻坚作为当前一项最大的政治任务,结合扶贫工作的动态性、长期性特点,成立了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市纪委、组织部、宣传部、扶贫和移民办、财政局、审计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专责,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也相继成立了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熟悉并胜任扶贫工作的专职队伍,统一了思想,明确了目标,确定具体推进举措。建立实施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制,明确市级挂点领导、乡镇党委书记、村第一书记(工作队长)、村支部书记的“一岗双责”,细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协作责任,做到履责有依,问责有据。建立常态约谈、常态督导机制,针对领导干部落实脱贫攻坚工作不担当、不作为,工作推动不力、工作作风不实等方面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分期分批对脱贫攻坚主责部门“一把手”、乡镇党委书记和单位主要负责人X人进行了专题约谈,坚决对履行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X人进行严肃问责,推动了责任逐级压紧靠实。
二、畅通信访渠道,提升专项治理群众的满意度。我市坚持把扶贫纪律讲在前头、点在明处、抓在小处,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站、微信、宣传栏、标语等媒介广泛宣传专项治理内容、措施以及扶贫政策,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监督,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和群众的知晓率、参与度。全市共制作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宣传栏X个,发放宣传资料X万份,张贴宣传标语X条,通过这些方式,进一步增强了社会公众对扶贫政策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建立了多渠道的信访举报平台,包括设立专门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举报箱,开通24小时举报热线,设置网上举报专区,确保群众能够随时随地反映问题。自专项治理活动开展以来,共收到各类举报线索X条,其中有效线索X条,均已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调查处理,及时回应了群众关切,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
三、深化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高效使用。为确保扶贫资金真正惠及贫困群众,我市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扶贫资金监管机制。一是加强日常监督。市纪委联合财政、审计等部门,定期对扶贫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规范透明。二是开展专项审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扶贫资金专项审计,对资金的拨付、使用、管理等环节进行全面审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三是实施绩效评价。引入第三方机构对扶贫项目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确保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四是严肃追责问责。对于发现的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坚决依法依纪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通过上述措施,有效防范了扶贫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风险,保障了扶贫资金的安全高效使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四、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扶贫干部能力素质。为适应脱贫攻坚的新形势新任务,我市高度重视扶贫干部队伍建设,通过多种方式提升扶贫干部的能力素质。一是组织集中培训。定期举办扶贫干部培训班,邀请专家学者、优秀基层干部等进行授课,内容涵盖扶贫政策解读、项目管理、产业发展等多个方面,帮助扶贫干部开阔视野、更新知识、提升能力。二是开展实地考察。组织扶贫干部赴先进地区参观学习,借鉴成功经验,寻找差距不足,激发创新动力。三是实施挂职锻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扶贫一线挂职,让他们在实践中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四是推行导师制度。为每位新任扶贫干部配备一名经验丰富的老同志作为导师,手把手指导,传帮带教,加快成长步伐。通过这些措施,我市扶贫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得到了显著提升,为脱贫攻坚提供了坚强的人才保障。
五、注重典型引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我市大力挖掘和宣传扶贫领域的先进事迹和典型人物。一方面,通过新闻媒体广泛报道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树立正面典型,激发社会各界参与扶贫的热情。另一方面,评选表彰一批在扶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称号,给予物质奖励,激励广大扶贫干部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投入到脱贫攻坚的伟大事业中去。此外,还通过举办扶贫成果展览、扶贫故事会等形式,让更多的群众了解扶贫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他们的感恩意识和社会责任感。通过这些举措,形成了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工作的良好风尚,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凝聚了强大的正能量。
六、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现象发生。为确保已脱贫人口稳定脱贫,防止返贫现象的发生,我市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一是建立监测预警机制。依托大数据平台,对已脱贫户进行动态监测,一旦发现有返贫风险的苗头,及时介入帮扶,防止因病、因灾等原因导致返贫。二是完善后续扶持政策。对于已脱贫但收入不稳定、发展能力较弱的群体,继续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支持,帮助他们逐步实现自我发展。三是加强产业支撑。大力发展特色产业,促进就业创业,增加贫困人口的收入来源,从根本上解决贫困问题。四是强化社会保障兜底。对于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社会保障政策,确保其基本生活无忧。通过这些措施,不仅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也为乡村振兴战略的顺利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
综上所述,我市在脱贫攻坚和扶贫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中,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创新工作方法,注重实效检验,取得了显著成效。未来,我们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信心,攻坚克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